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杂志订阅
投稿咨询

工程类定点采购的实践与探索

2019年12月24日 作者:陈柯 打印 收藏

           【摘要】本文描述了工程类定点采购的现状,梳理了近年来的政策变化,对国家最新政策进行了研究与实践,对今后工程类定点采购工作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政府采购;工程采购;减税降费

     在2018 年7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根据《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规定,制定并出台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8—2020年工程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工程类定点采购限额提出标准:120(不含)万元以下项目,采购单位可自行组织采购或直接选取定点企业;120至400万元的工程项目,采购单位可以通过竞争性方式选取1家成交,也可以委托国采中心进行采购。
工程类定点采购政策实践研究
    1.政策变化
     工程项目内容千变万化,但只有紧随政策变化,才能切实有效落实国采中心关于工程类定点采购的最新要求。通过积极学习国采中心有关工程类定点采购的通知,梳理历年通知的细则,可以发现关于工程类定点采购政策特点的一些变化。
   (1)限额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国采中心发布的2015年度及2016—2018年度关于工程类定点采购的有关通知中,规定的限额标准均为200万元以内。
     2018年发布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随后,国采中心发布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8—2020年工程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中,限额标准已经提升至400万元。该项通知的出台,增加了采购单位的自主权,降低了采购周期,提高了采购效率。
   (2)优惠率
     在国采中心2015及之前年度的有关通知中,优惠率为:“入围企业均已承诺给予投资预算在120(不含)万元以下项目不小于5%的优惠率,各单位与入围企业应按照不低于该优惠率的标准签订具体项目施工合同。其中,优惠率是指入围企业在各单位结算审计确定的结算价基础上承诺的优惠比例。”
     在国采中心2016—2018年度的有关通知中,取消了优惠率。在实际采购过程中,一部分采购人参照了以往优惠率的相关概念,进行了工程类定点采购,提高了效率,节约了资金。
     在国采中心2018—2020年的有关通知中,重新提起了优惠率这个名词:“定点企业均已承诺给予投资预算在120—400万元工程项目的最低优惠率,该优惠率是指合同金额相对于项目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的优惠比例。各单位与定点企业应按照不小于该优惠率的标准签订项目施工合同。”
     由于目前工程项目多数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及投标报价,合同条款基本为固定单价式合同。在项目结算时,最终竣工结算价通常不同于合同签约价。优惠率这个机制,既可以在投标或谈判时用优惠率计算最终报价来进行供应商报价比对,也可以在项目竣工结算时通过优惠率计算竣工结算价。如遇到工程项目出现较大变更时,通过优惠率计算竣工结算价,可以同时保护采购人和供应商应有的权益。
通过认真研究国采中心2018—2020年的有关通知,笔者对中央电视台工程类定点采购的实施细则进行了细化和改进。在每一个工程项目采购前,均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概算书或招标控制价,编制时不需计算优惠率,并作为该项目的预算限价。各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技术需求进行组价,提供该项目未计算优惠率前的报价及经计算优惠率后的报价总价,上述两项均不得高于预算限价。经对比报价总价,取价格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约环节中,报价总价作为合同签约价,并明确在合同中标明优惠前的报价及优惠率,以便备查。以此方式,充分贯彻落实了国采中心的政策,为采购人节约了资金。
     2.国家最新政策的研究与实践
在2019年,国家及地方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最新政策,其中涉及工程类定点采购的主要有:调整增值税税率、降低社保社会保险费率、发布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等。
  (1)减税降费。2019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共同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调整了货物类及工程类增值税的税率。随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住建委”)根据财政部及住建部最新规定,降低了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率。随后,北京市住建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北京市相关委办局最新规定,调整了工程规费(社保及公积金)费率。
     国家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出了这一系列切实有效的规定,减轻企业负担、减税降费。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中“3.1.6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 、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在工程类定点采购过程中,我们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从前期控制价的编制,到采购过程里供应商的文件中,如涉及税金及规费的费率,均需要严格核对,将国家政策落到实处。
    (2)安全文明施工。2019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强调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区分为:“达标(合格)”或“绿色”或“样板”三个等级,适应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标准化考评分级管理的发展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3.1.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在采购过程中,编制概算或控制价时,均需明确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供应商在编制文件中,也应标明自身报价的目标等级,且不低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我单位从采购源头到末端,全流程把控,全力保障将最新政策落到实处。
   (3)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中要求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658号)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根据国采中心政策,目前120—400万以内的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方式进行采购,所以采购过程应遵循《政府采购法》及其条例。在工程类定点采购过程中,也需要针对《通知》要求,逐条进行对照并优化调整。下面简要描述几项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
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材料。针对工程类定点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最普遍的是要求供应商提供项目机构主要组成人员的相关证书等材料。不同专业的工程项目,所提供的专业人员较为不同。但其人员证书均应在住建部或省级住建部门进行备案,多数证书可以在官方查询平台进行检索。在《通知》发出后,中央电视台针对采购文件进行了调整,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提交官方平台的检索记录,以便和其提供的证书复印件进行比对。对于供应商资质证书方面,简化了必须提供的证书类型。
各项优化措施减少了相关企业的各种流程,减轻了企业负担,加快了采购效率,提升了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
工程类定点采购的探索
     中央电视台拥有专业技术业务用房、办公用房和部分产权房屋等,房屋多分散在不同区域。大多数建筑建造时间久远,多建于上世纪 80—90 年代。房屋建造时相关标准与现行标准差距较大,建筑物老化速度较快。近三年,中央电视台组织工程类定点采购项目60余个,平均每年采购项目约20个。通过梳理近年工程类定点采购项目,总结中央电视台项目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每年出现的修补较频繁,办公用房和技术用房改造时有发生;二是施工时间较为不定且碎片化;三是工程项目涉及专业多;四是金额大小不一;五是有时会出现临时维修或急修情况。上述问题导致零星工程如分次采购,不仅采购周期较长,流程大量重复且零星施工容易影响正常办公。
     针对上述问题,中央电视台结合实际情况及使用部门特点,零星工程与专项工程采购相分开,由使用部门根据往年零星工程的规模进行统一规划,根据专业划分,进行一次采购分次施工。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简化了流程,也避免多次采购,减少供应商采购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及时有效的进行零星施工,确保了中央电视台的高效运转。
    中央电视台采购程序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从预算批复、批准采购方式、具体采购工作、实际使用等环节相互分离并制约。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所有采购档案整理后进行单独保存,做到全流程可追溯。在采购环节中,认真为使用部门解答采购中的疑问,使中央电视台顺利完成多项采购工作。在之后的工作中,根据最新政策及时调整现有的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完善内部控制,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将国家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责编:杨金亮
京ICP备16068661号-3 ©CopyRight 2018-2024 《中国招标》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