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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如何健康发展

2019年10月15日 作者:陈蕾 打印 收藏

招标投标最早起源于英国,自二战以来,招标投标影响力不断扩大,先是西方发达国家,接着世界银行在货物采购、工程承包中大量推行招标投标方式,近几十年来,发展中国家也日益重视和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货物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作为一种成熟的交易方式,其重要性和优越性在国内、国际经济活动中日益被各国和各种国际经济组织广泛认可,进而在相当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中得到推行。我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使市场主体在平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保护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证了项目质量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就招标而言,招标代理显然是在招标投标业务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使招标投标工作也呈强势的劲头不断推进。随着市场需求越来越大,涵盖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招标代理机构已经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香饽饽”,也有不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行业外人士,行业竞争也愈发的激烈。“诚实、守信”原则是根本原则,一个企业、一个国家甚至一个民族都离不开诚信二字,招标代理也不例外,只有诚信服务才能不断督促市场良性竞争、健康发展,同时也能抑止腐败的产生。但目前代理机构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使得招标代理行业出现了新的困难,如何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其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探究。

代理机构新政策下的 新问题

自国家取消各项招标代理企业的资格认定,招标代理机构一夜间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出现,这无疑也出现了不少“浑水摸鱼”的“空壳公司”、“挂羊头卖狗肉”的“父子店”等鱼龙混杂充斥着整个市场。这类公司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水平、服务质量都不具备,他们的存在仅仅是为了分散经营风险和增加承揽业务的几率,本着“东边不亮西边亮”的原则增设多家代理公司。这类公司的出现对于正规的招标代理是一个非常大的冲击,首先《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而这些公司往往会为了承揽业务而迎合招标人的取向,会不按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甚至恶意的低价竞争排挤同行,又或者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贿赂招标人,成为扰乱市场规范的主要元凶。这种局面下使得正规的代理机构生存环境十分严峻,也使得一些从未接触过招投标的业主存在非常大的风险。在价格占主导地位的现今大环境下,一些不经常招标或者刚开始接触招标的业主往往会被价格吸引。“内行看门道,外行看价格”。一个成熟正规的代理机构具备良好的资源和自身素质,了解市场规则,懂得相关法律政策,有完善的项目流程,因为常年和项目相关部门打交道,知道相关手续该怎么办、去哪儿办、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也会给业主一些经验及建议,而这些都是一个合格的代理机构分内的事情,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正规代理机构收费也是按照国家标准来收取的,不存在“店大欺客”的做法。

招标代理机构数量的迅速增加,从事招标代理的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招标代理成为“投入低、高回报”的代名词。殊不知在这所谓的“高回报”背后同样藏着的是高风险,虽然风险对于各个行业都是存在的,但是招标行业的风险更是高危的存在,上至对企业本身下至项目负责人,特别是近几年贪污、受贿在招标行业已经成为了高发区,而招标代理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占着重要的角色。由于招投标过程中接触的人员较多,外部环境的变化及项目本身的各种因素,使得招标投标的风险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其种类涵盖政策变化风险、技术操作风险、经济风险及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等。一些新加入的代理机构为了快速的争取市场拿下项目除了不按规定低价收费以外,还不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对采购人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唯命是从,无原则的迁就,甚至有些跟投标人串通一气,对围标串标采取“睁眼闭眼”的做法。这些“空壳公司”、“父子店”、“夫妻店”等也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单做完甚至后续工作都一概不做,出了问题跑得干干净净,再加上这类公司内部管理十分的混乱,更不要提诚实守信原则了。

完善制度、建立相互督促自 律机制

如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稳定市场行业体系,首当其冲的无疑是从管理层面来介入,这个管理不仅仅指的是代理所在单位,也指的是相关监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在招标业务开展过程中,应当实施风险管理,从而对风险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在此基础上不仅可以预防腐败、降低风险还可为招标业务的更好开展奠定理想的基础。

招标代理机构应该是一个有着专业团队、严谨作风和严格管理的存在,一个项目能否成功完结,招到价格低且品质好的产品,无疑招标代理是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所以要全面的梳理和把控招标业务中会存在的风险点,准确识别会给企业形象和信誉受损的任何倪端,对于制定好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完善操作细则等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法制教育,建立防腐意识。首先,要加强干部员工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法律意识。特别要注重结合国家新形势和企业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反腐教育。加强对国家和企业政策规定的学习,切实提高干部员工的法制观念、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事业观、金钱观,加强自身修养,做到廉洁自律。其次,要教育和倡导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中摒弃“潜规则”的错误认识,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商业氛围。再次,运用已查办的招标代理机构商业贿赂案件,开展持续有效的警示教育活动,构建反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防线。以加强企业自身管理为着重点,将防风险嵌入员工的生活中,让“不贪、不违规、不妥协”深入员工内心,从而在本质上做到杜绝高风险从业。

(二)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及行业自律监督。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加强公司内部的管理监督也尤为重要,建立起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做到有理有据、有章可寻。近年来,招标代理机构中利用职务便利犯罪的案件呈上涨趋势逐年递增,因此不仅要对代理机构的项目业务一线人员也要给管理层面敲响警钟,寻找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及干部管理中的漏洞,查缺补漏,从制度上杜绝职务犯罪存在的可能性。

从政府监管部门而言,要营造一个诚信公正的政务环境,这里所指的环境主要指的是政府对于代理机构的监管和相关政策的体现。监管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代理机构的命运,因此招标代理行业能否健康有序的继续发展跟监管部门是离不开的。由监管部门成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库,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其所有不良记录记在诚信档案,公开诚信库供业主及广大同行查看,推动和促进代理机构守信经营,优化市场环境。采取将代理机构的诚信记录作为日常考核,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无良代理”列入黑名单,限制进入本地区招标投标市场至少一年,并依法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情节较轻或者没造成十分恶劣情况的做警告及处分处理;影响招标投标进程给招标人造成重大损失的,长期不得在本地区范围内投标或参加其他形式的招标活动,并由招标人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追究投诉人相关民事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想要站稳脚跟,健康有序地发展,除了增强自身竞争力之外,行业监管部门加强统一管理、约束和提供良好的业内环境也是重点所在。行业监管部门应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以更好地规范招标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招标市场,促进招标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作者单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百度百科,20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报,2013(12).

[3]江西省政府采购办公室.江西省政府采购文件汇编,2016(7).

[4]黄冬如.中国公共采购理论与实践[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5]马海涛.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思考[J].中国政府采购,2009(3).

[6]王文新.集中采购机构急待解决的五大问题[J].政府采购指南,2005(12).

[7]朱翔.转型经济时期国有招标代理机构竞争力[D].复旦大学,2008.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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