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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风险因素及管控

2022年05月09日 作者:刘洪新 董芹芹 打印 收藏

  【摘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往往存在一定风险,招投标阶段的风险管控对后期项目的有序展开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本文论述了招投标阶段风险管控的意义、影响招投标风险的因素,并提出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风险管控的有效防范措施。

  【关键词】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风险管控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国家也加大了对工程建设招标阶段风险的管控力度。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过程中,往往存在诸多风险因素,为了使后期的项目能够顺利开展,有必要对招投标阶段的风险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并提出有效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招投标阶段风险管控的意义


  工程建设动工之前,项目单位需要就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投标人要符合项目相关条件,并且具备履约能力。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通过对以往经验的积累,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预判,并提出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将损失程度降到最低,尽量减轻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从工程项目的角度分析,风险本身就是客观存在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对其进行预判和控制,才能将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招投标的风险因素


  环境风险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过程中,外部环境的变化会给招投标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自然环境,同时还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等。比如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这些都是不可抗力因素,会影响招投标结果的执行效果。

  道德风险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过程中,如果资质审核、投标以及评标过程中,某些人的道德出现问题,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其中,资质审核就是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的专业资质的审核。如果投标人提交的材料满足不了项目要求的资质和条件,并且没有及时被审核出来,很可能加剧项目风险。另外,由于个别人员违背道德底线串标围标,比较常见的是很多单位为一家单位陪标,获得非法利益。以上情况不但使招投标的正常秩序受到干扰,还严重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技术风险

  如果招标方缺乏专业人才,在编制招标书过程中出现问题,将对最终的招标结果带来重大的影响,直接关乎项目是否能够顺利开展。大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或最低标价法,其中综合评价法是指根据项目的特点,投标企业的业绩成果、投标企业对工程项目的报价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从而确定最终的投标企业。综合评价法最为关键的是要做到公开和公正,避免串标、围标现象的出现,同时其他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大的异议。而最低标价法,是指在所有满足投标要求的企业中,选择价格最低的企业进行中标。不管是采用哪种评标法,若技术要素处理不好,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比如,综合评价法实施过程中,若大量投标人对评价结果产生异议,可能需要重新评标,增加工作量。对于最低标价法,若出现投标人所报价明细明显低于项目实际建设成本,则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下降,或者变更费用等其他风险。

  契约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投标结束后,需要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双方的经济利益进行保障,还要对双方要承担的风险进行明确。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中,主要涉及单价和总价承包合同,其中,在单价承包合同中,发包方需要承担与工程量有关的所有风险,承包方需承担与单价有关的所有风险;在总价承包合同中,承包方需要承担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但是调价风险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则应由业主承担这部分风险。签订完合同后,表明双方都认可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但是,在合同契约精神方面若发包方缺乏责任意识,则会带来契约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风险管控措施


  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应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可以承受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都无法承受的风险,应当回避。

  对于惩罚要加大力度

  针对不遵循招投标规则围标串标的违法情况,要加大处罚力度,招标方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一定的违约保证金,一旦出现违约的情况,则加大投标方的违约成本,这样会起到更好的制约作用。另外,如果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了串标的情况,要严格处罚投标人,并且上报司法机关,给予处罚;还可以通过建立专家库的方法,在专家库中随机选取评标人员,避免因为评标人固定而出现串标情况。

  对于风险转移和自留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常采用的风险转移方式就是合同转移,即在进行签订合同的同时将风险转移给另外一方。比如总价合同的签订,如果劳动力或建筑材料出现价格涨幅,则由业主一方承担相应的风险,承包方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我分析,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的分包方,避免因为风险导致工期延长或罚款等情况出现。另一种是通过担保或保险方式将相关风险进行转移。比如,在付款的相关款项中,业主方要给予承包商预付款,在合同中必须有所体现,为避免承包方收到业主的预付款后却不履行合同的风险情况发生,还要对承包方的质量保证函提出要求,防止承包方在质保期内没有对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的情况发生。最后,风险自留最主要是合同风险,这种方法常用在风险预备金、资源等方面,通过对工程项目的预估,将一部分资金进行自留,作为不可预见的费用。

  网上投标的系统风险

  信息时代的到来为业主方提供了网上招标系统。业主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的项目招标信息,对投标方所提出的相关条件和时间要求进行了解,作为投标方可以下载相关文件,并确定自身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再缴纳保证金,获得投标的资格。因此,要避免招标方和投标人之间的接触,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原则。


  结语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过程中,要加强对风险的管控,减少经济上的损失,保证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在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风险管控的过程中,要加大对风险监管力度,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预防招投标双方主体的风险,并对投标双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避免招投标的失误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张景然.浅谈项目投标阶段的风险管控[J].建筑与预算,2021(10):29-31.

  [2]唐元文,朱海龙.国际工程投标阶段风险管控实践[J].中国港湾建设,2021,41(10):75-79.

  [3]张帆.建筑招投标中潜藏的风险隐患及解决方法[J].质量与市场,2021(08):165-166.

  [4]金霞,张渺.建筑企业招投标风险及防控策略探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2(03):31-33.

责编: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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