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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法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中的应用

2021年12月08日 作者:郑杨 王佳宁 任为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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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价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的概念及优劣势分析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评标一般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技术含量高、工艺或技术方案复杂的大型或成套设备招标项目可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标。

  评标方法的选取和设定对项目的评标结果和后续项目履行效果有着重大影响。笔者对最低评标价法与综合评价法的优劣势进行分析和对比,如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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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背景及特点分析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惠山工厂需新建“16L/新13气缸体气缸盖加工生产线”,该项目拟利用惠山工厂的联合厂房,实现三种产品的共线生产。项目分步实施:一期实现A及B产品共线生产,二期兼容C产品共线生产。二期原则上不允许新增设备,可在一期设备上增加工位、工装等,通过对一期生产线二次改造实现三种产品共线生产。

  项目拟新建气缸体、气缸盖生产线各一条,均是由加工中心、专机、自动上下料装置以及SPC检测站等组成的自动化生产线,加工设备包含夹具、刀具、辅具等必要工装。投标方案要求能够合理安排整线工艺流程,平衡各工序节拍,同时优化工件物流输送,可完成气缸体、气缸盖零件从毛坯至成品的金属切削加工。

  该生产线项目为非标定制类设备采购,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个性化强,差异性大。本项目具体特点分析如下:

  一是成本差异。该项目分期实施,各投标人制定的方案,一期和二期投资占比会存在差异。如投标人采取报价策略,项目总投资将存在不可控风险。为规避风险,考虑对二期投资进行综合评价。

  二是技术差异。各潜在投标人在设备制造领域均有各自技术优势,技术方案差异性明显。投标方案的专机使用数量会影响产能大小及后续扩展的投资金额,不停机换刀、自适应加工、整体换排等先进技术应用情况的差异将影响产线效率。

  三是共线差异。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共线方案存在差异,生产换型难度、换型效率均需对比评估。

  虽然历史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的案例很多,但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充分考量方案、成本、技术水平、共线技术、换型难易、二期投资、产能扩展等综合因素,鉴于综合评价法的上述优势,在与招标人多次研讨后,最终选择采用综合评价法在国际招标项目中应用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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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价法的应用与实践

  综合评价法的项目备案形式及要求

  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试行规范》)第一章第三条,使用国内资金及其他资金的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的,应当将综合评价法相关材料经相应的主管部门转报商务部备案。

  因本项目的招标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惠山工厂”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而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两者属不同行政区域,所以需确认该项目归属主管部门和详细备案资料清单。经与吉林省机电办负责人多次电话沟通和现场会议讨论,参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6年第5号)第一章第四条并咨询上级主管部门后,最终确认备案形式为将纸质文件快递至吉林省机电办相关负责人;备案资料为本项目选用综合评价法评标的原因说明及具体的打分标准文件。

  综合评价权重设定

  针对该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情况、成本控制等多次沟通研讨,分别对商务、技术、价格、服务及其他评价标准和权重进行设置。

  1.价格部分

  参照《试行规范》第三章第八条“综合评价法应当对每一项评价内容赋予相应的权重,其中价格权重不得低于30%,技术权重不得高于60%”,同时参照招标人《一般材料采购策略运行规范》6.3评审策略中“选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评分权重应遵循的原则”“大型、复杂设备价格权重不得低于40%,技术权重不得高60%”的相关要求,价格权重设定为满分40分。

  2.商务部分

  商务评价内容包括资质、业绩、财务、交货期、付款条件及方式、质保期等。该项目的资质、财务、交货期、付款条件及方式等已作为重要条款指标不允许偏离。而业绩能力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项目经验和综合实力,成熟的经验对后续类似项目实施有重要参考意义。因此商务部分以业绩要求为主,对业绩数量、业绩内容及合同金额等标准进行设置。

  综上,商务权重设定为满分5分。

  3.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权重占比较大,是打分环节的重中之重。经与招标人充分研讨,对技术得分标准进行调整。因整体项目分两期实施,本次只实施一期,考虑到二期方案及报价的经济合理性及对应的技术支撑资料、二期与一期衔接情况及现场实施便捷和对生产的影响等情况,同时着眼项目全局,各投标人具有成本差异、技术差异和共线差异的特点,最终决定提升二期实施成本的权重,同时为保证总得分不变也适当调低了其他部分权重,权重调整前后对比如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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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技术权重设定为满分51分。

  4.服务及其他部分

  技术权重调整后与之前比较,技术部分增加了2分,服务及其他部分中的技术资料要求的权重降低了2分,同时将技术响应招标要求的单一维度补充至响应情况和资料详细情况二个维度,使打分标准更加完善。

  综上,服务及其他部分权重设定为满分4分。

  结合以上原因,本项目分值设置如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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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初期制定的评分标准是根据国内招标项目历史经验设定的,存在相对主观分设置比重大、层次不够清晰、评标标准不明确,评价方法不规范等缺点,不利于评委打分。经过查阅并分析《试行规范》的相关要求及多次会议讨论后,将相对主观的评分标准调整为更加科学合理的“两阶段评价法”和“排序法”,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提升评委评标效率和准确性。现以“共线方案”举例如表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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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只需要判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是否具有某项功能的指标,可以规定符合要求或具有功能即获得相应分值,反之则不得分。现以“加工中心”举例如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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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评标基准价的选择

  对照国内常用的评标基准价设定方法:所有有效评标价中最低的评标价格、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上下浮动一定百分比等,通过查阅《试行规范》第十二条“综合评价法的价格评价应当符合低价优先、经济节约的原则,并明确规定评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人将获得价格评价的最高分值,价格评价的最大可能分值和最小可能分值应当分别为价格满分和0分”,最终,本项目采用该规则。

  2.固定关税和实际关税的优劣势分析及选择

  以所有有效评标价中最低的评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所以固定关税和实际关税的选取,影响评标过程中评标价计算的难度和产品进口过程的实际成本。表6对两种方法对比分析,最终选择采用实际关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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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为减少实际评标过程的难度并保证评标效率,分项报价表的格式设定要注意SV费应分别给出,关税税率表应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采购经验尽可能列全对应设备的关税,同时规定分项内容不在附件关税税率表中或无法对应时,均以税率表中的其他项的固定关税为准,该固定关税建议参考税率表已列明设备的大多数税率值。

  针对实际关税计算方法举例如下,以供评标实际操作手动计算时参考:如关税6%,增值税13%。计算过程:106*1.13-100=19.78,则综合税率结果为19.78%。

  结语

  综合评价法在国内招标项目中应用较为成熟,但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中的应用较为少见,气缸体气缸盖加工生产线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是一汽集团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中的首次尝试和应用,为后续类似项目对该方法的应用提供借鉴和参考。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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