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串通投标是一种无序竞争行为,不仅破坏了营商环境,还在招投标领域滋生“恶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022年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强调,要推动招投标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维护公平竞争。全国各地全面加快电子化招投标进程,加强数据“集成、挖掘和整理”,为防范串通投标提供技术支撑。笔者在分析串通投标成因及危害的基础上,就大数据智查串通投标谈几点看法,供同行参考借鉴。
成因分析
串通投标是投标人(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了排除或者限制竞争而达成协调一致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横向垄断。成因有以下几点。
利益驱动
对投标人而言,串通投标可以增大中标概率,于是就相互搞串通,设法“通”关,私下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中标或共同协商投标报价等方法,暗中商定中标人;对招标人而言,希望与“熟人”合作,遇事好商量,彼此有照应,各取所需,互惠互利,因此偏袒“意中人”。
中介不“中”
代理机构既需要联系招标人,又需要联系投标人,还需要接触评标专家,因此,唯有自身的独立,才有招标的“三公”。但代理机构往往违背“三公”原则,不仅答应招标人的一切要求,进而承揽更多业务,还以帮助为由,再从中标人那里得到一些“补偿”,中介不“中”为串通投标提供便利。
认定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对串通投标(或视同)具体情形给予了界定:第一类,投标人私下串通;第二类,投标人犯低级错误;第三类,投标人通过集中报价而谋取中标。其中,第一类属于私下行为,相对比较隐蔽,如果没有可靠线索很难发现;第二类属于低级错误,容易认定,发生的概率较低;第三类虽能通过技术分析进行初步判断,但规律性差异的界定成为“难点”,缺乏科学认定技术手段。
监管乏力
一是主管部门缺乏靠前监督意识,不能提前消除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隐患;二是某些部门二级单位(工程、水利、绿化等)招标,主管部门监督,因属于上下级机构,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三是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之后,一些监督人员不熟悉流程,参与监督时只看“表面”程序是否合规,很难发现“实质性”问题,监管职能没有发挥到位。
主要危害
串通投标是典型的“抱团取暖”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其主要有以下4种危害:一是投标人采取不合规做法,私下商定中标人,设法提高中标概率,长此以往,一些投标人便会把功夫下到“投机钻营”“打通关系”等方面,不靠提高业务技能、完善质量管理来赢得市场,明显偏离行业发展方向。二是招标人在与“熟人”长期合作中建立起“不寻常关系”,在相互“关照”中不仅会埋下不廉洁“祸根”,且难以兼顾实现既择优选取中标人又合理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三是一些中标人往往将小项目“摊派”给未中标的“伴随者”,“大哥”揽活、“小弟”承建现象十分严重,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四是串通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正常开支(如请客、送礼、补偿等),都将“转嫁”到中标价中,这些开支不仅对项目建设没有任何意义,相反会“挤占”项目资金,容易引发安全质量隐患。
防范措施
随着电子化招投标和大数据的深层次应用,不仅能对招投标主体行为进行关联性分析,还能为防范串通投标提供科学依据。
智查IP或MAC地址否决雷同者
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文件的IP地址、MAC地址、文件标识码等数据信息是不同的。实践中,招标人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对所有投标文件的IP地址、MAC地址、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如发现雷同,便可认定为串通投标。即使一些人为了避免IP地址重复,先在公司上传一份投标文件,再用笔记本电脑在家里(或酒店)上传另外几份,因使用的是同一台电脑,MAC地址还是一样的,也可认定为串通投标。如发现上述情况,可依法否决其投标。
智查投标人基本信息否决关联者
针对同一个招标项目,可以运用大数据技术筛查所有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如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公司地址等),如发现两个或多个信息重复,或者办公场所租赁人(拥有人)是一样的,说明这些投标人之间存在着关联关系,可依法否决其投标。
智查投标文件的属性否决雷同者
一是运用大数据技术筛查投标文件(电子)的属性,如发现多家电子文档的作者、最后一次保存者等内容出现雷同时;二是多家投标文件的技术、投标内容、方案细节,甚至“瑕疵”(如错别字)都一样时;三是发现更低级(如A公司投标文件中写了B公司的名称、放了B公司资质文件)的雷同时;四是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时,依法否决其投标。
智查同类项目否决固定“伴随者”
为了确保充分竞争,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时对最低投标人数量有一定的要求,因此,一些投标人往往会拉固定“伴随者”来陪标。实践中,一是可运用大数据技术筛查多个同类项目,如发现一些企业经常“并肩作战”,就存在串通投标嫌疑。二是经历某次投标后,一些投标人IP地址或MAC地址如出现重复,这些投标人已经被关联上了,如果在新项目中,这些人再次同时投标,即便在投标过程中没有留下痕迹,但仍有串通投标的嫌疑。评标时,重点筛查“伴随者”,设法再找到一些“瑕疵”,否决“陪标专业户”,打破“抱团投标”的格局。
智查清单报价否决异常者
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时,不同投标人组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实名认证信息是不相同的。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所有投标人的上述信息进行筛查,如发现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识别信息中存在计算机网卡的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未按照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认定被篡改的。投标过程中,如发现一些“小伙伴”的投标报价是按照某个企业的报价乘以一定的系数得出来的,可依法否决其投标。
智查电子保函否决不合规者
目前,以电子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的较多,电子保函系统以完整的制度体系作保障,能够实时统计投保数量与保险金额,记录投标人数量以及投标保函的开具单位及保单编号,有助于进行动态监管。在实践中,可巧妙利用这一优势:一是投标保函的开具以投标人审查为前提,通过对投标人资信水平的审查,可以将不具备承接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电子保函系统记录的“拒保”信息可识别“伴随者”;二是通过查询投标保函的留痕,可甄别多家企业是否“抱团投标”;三是通过电子保函系统对投保及承保过程的完整记载,可排查一些企业的过往投标记录,进而筛查串通投标线索。
串通投标严重破坏招投标市场秩序,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在加快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进程中,充分发挥大数据的技术优势,智能筛查串通投标的不轨行为,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招标投标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单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