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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探讨

2020年09月03日 作者:刘航波 打印 收藏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新一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背景下,推动区域资源整合,打破区域分割,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不仅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全国统一要素市场的题中之义,对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样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本文立足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为构建全国性统一的要素市场进行创新探索作一粗浅探讨。

  一、政策背景

  通过时间轴可以清晰地把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的政策脉络和发展轨迹。

  1.统一交易平台的初步设计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加快构筑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这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基础支撑。

  2.平台整合共享的顶层擘画

  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指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要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原则,加快推进平台交易全覆盖,完善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创新交易监管体制,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此次会议,确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其中要求“促进资源跨区域交易,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跨省域合作。”这些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的根本遵循。

  3.区域一体发展的历史机遇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面,《规划》提出“完善跨区域产权交易市场。推进现有各类产权交易市场联网交易,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共享,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建设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这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的时代契机。

  4.统筹战略全局的行业挑战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发布,部署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意见》指出要“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等。

  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发布,就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等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方针。这些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前进方向。

  5.政府采购板块的破冰之举

  今年6月6日,上海市政府、浙江省政府在第二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层论坛上,共同签约了推进沪浙政府采购一体化发展框架合作协议,两地将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共建、采购模式共创、监管结果互认、信用信息互享等方面展开合作,打造区域政府采购一体化建设示范样板。这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先行探索。

  二、合作路径

  建设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市场,需要从工作机制层面、制度技术层面、人才培育层面建立“三个体系”,统筹实施,同步推进。

  1.建立决策执行体系

  一是建立决策与协调机制。依托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纳入合作事项,定期研究,形成共识,推动落实。

  二是建立规划与统筹机制。依托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研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具体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省际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合作的重大问题。

  三是建立执行与推进机制。依托省级层面牵头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和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全面评估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措施建议。

  2.建立制度规则体系

  一体化的核心是实现政策协同,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通过政府间协商机制,根据达成一致的意见形成协同方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消弭地区差异造成的政策壁垒和交易习惯壁垒,要从“四互”着手:

  一是交易平台建设互补。一市三省互相借鉴平台建设先进经验,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协同建立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联合组织,负责区域统一标准的立项、发布、实施、评价和监督,实现区域内重点标准目录、具体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监管三协同,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区域协同标准体系。依据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在服务内容、服务规程方面,制定统一规范,打造长三角交易平台服务通用版,提升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使市场主体享受均衡服务、普惠服务。实现一市三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建立信息联合发布平台,同步推送,一网尽览,扩大交易项目信息发布覆盖范围,为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国有产权、知识产权等区域共同市场建设提供载体。

  二是市场主体信息互认。加快建立长三角地区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实现区域内市场主体注册信息共建共享。借鉴长三角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合作机制成功经验,建立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名单互认协议,制定交易领域信用清单和应用清单、衔接清单,形成交易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信用信息互认,共同净化市场环境。

  三是电子交易系统互通。统一规划、建设、使用信息基础设施,开放对接各类市场主体依据规范建设的电子交易系统,在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专业板块,引入成熟技术,为市场竞争主体提供比选空间,促进优胜劣汰,提升全程电子化交易水平。着力打通技术壁垒,推动CA数字证书长三角地区互认通用,实现“任一地办锁、长三角互认”,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保函应用,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在推行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移动终端交易、场地智能化管理、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交易大数据开发应用、交易结算等方面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交易信息化水平。

  四是专家智力资源互享。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评标评审专家库,统一专家分类标准和专家入库标准,共同建立远程异地评标环境,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特别是在专家资源相对稀缺的行业加大共享共用,促进长三角区域高质量、高层次、高规格的专家人才集聚和流动,实现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提升评标评审水平和项目交易质量。

  3.建立人才培育体系

  一是搭建人才培养平台。上海和三省省会拥有众多高校、科研院所,学科齐全、人才密集、科研能力强,对长三角乃至全国都有辐射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科教资源富集优势,着眼“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发展特别是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用,以校校(院)合作、校(院)企合作、校政合作、政企合作等方式,在专业共建、师资培养、实践教学以及公共资源交易政策理论与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共同建设高校硕士联合培养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省级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技能专家工作室等,加强一市三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二是加强理论实践研究。依托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探索建立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创新与发展研究高端智库,广泛吸引政府管理部门、交易平台运维机构、行业协会、业内企业等各方主体积极参与,通过举办论坛、研修培训、课题攻关、实践研究、观摩考察、案例交流等方式,研究交易领域理论和技术发展趋势,总结实践探索,为区域市场一体化顶层设计和前瞻谋划提供智力参考。

  三是打造最优人才生态。加强教育培训,使广大交易人才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完善招录、培养、选拔、任用的良性人才发展链,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破除交易领域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形成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交易人才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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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安徽方案

  2015年以来,安徽省以整合建设“省市共建、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引领,在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队伍专业化上持续用力,交易管理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当主动融入,取长补短,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1.在资源配置上拓展空间做强市场

  除传统交易项目外,国家鼓励逐步将其他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纳入平台。要立足自身优势,做好两篇文章。

  一是做好农村产权交易文章。目前,安徽省依托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覆盖全省6地市、建成22个县级分所和372个乡镇服务站,初步形成区域性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逐渐形成省(市)、县、乡三级“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培训机制、统一交易鉴证”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体系。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市场建设,要在加快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基础上,积极“走出去”,着力从业务培训、市场拓展、宣传推广、招商推介、农村金融、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合作,特别是聚焦创新农业农村投融资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开辟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渠道进行探索,进一步盘活农村“三资”,激活农民“三权”,为深化安徽全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油助力。

  二是做好环境权无形资产交易文章。安徽省倾力打造的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范围包括黄山等7市、47个县(市、区),国土面积5.7万平方公里,是全国乃至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区域。一方面,要立足自然生态禀赋,借鉴跨流域生态补偿的“新安江模式”,引入招标投标、拍卖等竞争性方式,完善交易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大力拓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交易,打造安徽环境权益交易平台、低碳技术对接平台、绿色融资服务平台、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为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样板区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皖南世界遗产、佛教文化观光、生态休闲养生等文化旅游特色品牌、体育赛事品牌专用资源,借鉴苏州、黄山等地古民居产权流转经验,促进优势资源整合,探索无形资产交易,撬动静态资源招商,真正将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实现可持续发展。

  2.在交易系统上摒弃一元构建多元

  目前,安徽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由一家供应商开发、建设、运维,总结近年来实践运行情况,这种一元化模式在全省市县一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初期,能够保证技术上、操作上、管理上纵向贯通统一、横向对接顺畅,为平台整合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这种单一模式也愈发暴露出形成行业垄断、影响域内平衡、阻碍市场集约发展等弊端。反观浙江省,省、市、县(区)三级交易平台主要由6家软件企业提供服务,市场竞争相对均衡。

  2013年《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以来,国家一直支持鼓励电子交易系统市场化竞争,要求按照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运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排斥市场主体依法建设运营电子交易系统。因此,要改变这种“一枝独秀”的卖方市场状况,以长三角一体化为契机,培育和规范电子交易系统开发市场,打破一元化,构建多元化,引入竞争机制,开放对接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建设的电子系统,积极营造各类研发机构公平竞争、促进技术创新的环境,不断提升电子交易系统技术研究和开发水平,变“一枝独秀”为“百花齐放”,通过市场规则形成买方市场。对平台运维机构而言,可以根据个性化、差异化需求,择优遴选业内最优的产品实现交易全产业链的“强强联合”;对竞争主体而言,可以结合实践体验实现“货比三家”。这样,既能促进软件企业不断提高技术服务和供给质量,又能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有益于提升安徽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整体水平。

  3.在优化服务上倒逼改革升级提档

  2016年以来,安徽省以交易平台整合试点省为机遇,在交易服务标准化上创新探索,形成安徽交易服务1.0版,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肯定并在全国推广。放眼长三角,我们需要在优化服务上再出发,紧盯痛点堵点,加大改革创新,努力打造安徽交易服务2.0版,推进交易公共服务供给更充分、更均衡。

  一要打通堵点。对接“最初一公里”,推动长三角地区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建设,早日实现长三角区域内市场主体注册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畅通“中间一公里”,从省级层面部署推进全省CA电子认证互认工作,为实现长三角地区CA电子认证互认积累经验,促进电子认证市场规范化发展。打通“最后一公里”,广推电子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应用,实现中标通知书在线发放,促进提速增效降负。

  二要解决难点。将交易风险防控理念融入服务全过程、各环节,把握交易市场运行的新规律,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应对机制和制度规则、流程体系,完善服务标准、操作指南、防控手册、权责清单,持续优化指标,强化考核评价,确保既畅通工作流程又嵌入制约监督,既提升工作效率又防止权力滥用。

  三要打造亮点。以“不见面常态、见面是例外、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系统梳理交易流程,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告知承诺制有效实施,删繁就简,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有关前置审批审核环节。推广多业务合并申请,通过“一表申请”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推进项目全程电子化运行和“一网通办”,拓展“不见面”服务的内容和范围,提高网上办理比例。

  4.在监管体制上久久为功引领风向

  近年来,安徽以省级体制改革为牵引,积极推进全省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建立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监督与交易经办相分离的监管体制。2015年以来,蚌埠、滁州、宣城、淮北4市相继获批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标志着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执法监管工作跨上新平台。同时,需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立法进程。当前,要结合机构改革后县级状况,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条例》立法起草工作中,依法厘清交易项目的审批、交易、服务、监督和履约管理等主体职责边界,确保各责任主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要明确依法赋予市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承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理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为相对集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权提供法律遵循,确保县级交易监管尽快步入正轨,扭转无序混乱局面,促进交易事业走上健康科学发展的康庄大道。

  二是推行智慧监管。总结提炼推广芜湖市“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应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三是强化信用惩戒。修订完善分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健全分行业统一的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两场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共享、运用等制度,强化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开和运用,提高失信成本,构建诚信市场。

  四是推进联防联控。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涉嫌串通投标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主体在民事诉讼中暴露线索的调查甄别,着力解决串通投标行为隐蔽、锁定证据难度较大等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增强震慑力,巩固扩大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总之,面对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时代大潮,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要乘势而上,全面融入,抢占风口,在跟跑、并跑中不断走向领跑,在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进程中贡献安徽力量。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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