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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ESG是衡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核心维度,也是构建绿色采购体系、推动产业低碳转型的关键支撑。文章聚焦2026年ESG评审的国际化刚性变革与我国本土化实践,系统梳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三大多边开发银行的ESG评审规则及合同履约要求,分析我国ESG相关政策体系构建情况及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试点经验,厘清ESG与ISO 9001、ISO 14001、ISO 45001三大管理体系的核心关联。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多边开发银行贷款项目、招标人、投标人三方协同发力,共建高质量绿色采购体系的具体建议,旨在为推动ESG与招标投标深度融合、助力供应链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参考。
【关键词】ESG评审;绿色采购;国际化变革;多边开发银行;招标投标
ESG(Environmental,Social and Governance,环境、社会与治理)作为衡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核心维度,已成为构建绿色采购、推动产业低碳转型的关键支撑。在招标采购场景中,ESG特指将环境责任履约、社会责任践行及公司治理规范全面纳入采购评审标准与供应商全流程审核体系的管理模式。这既是落实国家绿色采购政策的具体路径,也是夯实绿色采购根基、提升供应链可持续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当前,企业发展不再仅聚焦经济效益,更需兼顾环保合规、生态保护等环境层面要求,社会责任、劳工权益、社区贡献等社会层面责任,以及重视内部治理、合规透明与风险管控等治理层面工作。随着全球ESG规则的刚性升级与国内相关政策体系的持续完善,评审理念已从传统的“价格导向”逐步转向“可持续价值导向”,绿色采购体系建设也进入了实质性推进阶段。
国际层面:ESG刚性约束升级,划定绿色采购底线
多边开发银行(Multilateral Development Bank,MDB)通过修订采购政策与环境社会框架,将ESG要素深度嵌入评审标准与合同履约环节,确立了绿色采购的国际基准。
世界银行:融入非价格因素,引导可持续采购
世界银行(World Bank,WB)在其采购体系中,通过将可持续性考量融入评审标准,引导绿色采购与可持续采购实践。WB依据《项目采购发展战略》(Project Procurement Strategy for Development,PPSD)制定评审标准,并在《投资项目借款方采购指南》(Procurement Regulations for IPF Borrowers)及其附件中明确了具体实施方法。针对须使用《标准采购文件》(Standard Procurement Documents,SPDs)的国际竞争性采购,WB要求采用“打分制评审标准”(Rated Criteria)。这些标准旨在通过量化比较不同投标方案的技术差异,遴选出最具“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VFM)的方案。评审重点聚焦质量、就业创造、可持续性、环境、社会责任、创新等非价格因素,以此评估投标人是否具备满足采购需求的能力,且每项标准按重要程度设定不同权重,越重要的标准在评审中权重越高。
具体权重由借款人根据采购风险等级和合同金额,在WB规定的限额范围内确定。例如,对于采购风险高/重大且合同金额高(≥1000万美元)的合同,非价格因素(包含ESG相关考量)权重范围为50%~80%;对于采购风险高/重大但合同金额低的合同,该权重范围为60%~100%;对于采购风险中等/低且合同金额高的合同,该权重范围为10%~40%;对于采购风险中等/低且合同金额低的合同,该权重范围为20%~30%。该机制未单独设立ESG评分项,而是将环境、社会等可持续性因素作为实现VfM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融入对投标方案整体质量和风险的综合评估,从而引导投标人提供更具可持续性的解决方案。
亚洲开发银行:风险导向评审,嵌入可持续要求
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ADB)采用风险导向的评审方法,将可持续性要求嵌入采购全流程。根据2026年1月1日生效的《ADB借款方采购指令》(Procurement Directive for ADB Borrowers),对于采用国际招标的货物、工程和非咨询服务的公开竞争性招标(Open Competitive Bidding,OCB),必须采用“多因素综合评审法”(Merit Point Crit-eria,MPC)。MPC的技术(非价格)因素最低权重,由采购风险(高/重大或中等/低)和合同金额(高价值指≥1000万美元或低价值)共同决定。具体而言,采购风险高/重大且合同金额高的合同,技术权重不低于50%;采购风险高/重大但合同金额低的合同,技术权重不低于60%;采购风险中等/低且合同金额高的合同,技术权重不低于10%;采购风险中等/低且合同金额低的合同,技术权重不低于20%。
在上述技术因素中,评审标准可评估投标方案的多方面表现,明确包含“投标人满足并超越业主需求中所规定的可持续采购要求的能力”“识别和缓解相关风险(如环境、社会等方面风险)的方法是否充分”两项核心内容。ADB未设立独立的ESG评分项,而是将环境、社会等可持续性要素作为技术评审的关键组成部分。同时,ADB的《环境与社会框架》(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Framework)为识别和管理项目层面的环境与社会风险提供了基础,该框架的评估结果直接影响采购策略和评审标准的设定,确保绿色采购的合规性与韧性。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锚定物有所值,融入环境社会可持续目标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AIIB)以VfM为采购核心原则之一,将环境与社会可持续目标深度融入融资项目采购全流程。其依据《AIIB采购政策(2024年6月26日修订版)》(Procurement Policy as revised through June 26,2024)及2026年1月14日生效的《环境与社会框架指令》(Directive on the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Framework)(ILF—2026—009),制定采购相关评审与执行规定,明确要求将可持续的社会经济与环境目标纳入项目采购各环节。
AIIB未单独设立ESG专项评审项,而是将环境合规性、社会影响管控、环境社会风险应对能力等要素,作为衡量VfM的重要维度,融入对采购标的全经济寿命周期成本、产出质量、适配性及发展目标实现度的综合评估中。通过环境与社会专家的尽职调查、环境与社会顾问的合规核查,确保采购环节对环境社会要素的评估符合AIIB核心规定,推动采购流程与环境社会管理要求协同衔接。
值得注意的是,多边开发银行在关注招标文件中设置可持续性要求,尤其是环境、社会、健康与安全(Environment,Social,Health and Safety,ESHS),并鼓励通过设置分值和权重进行评审的同时,高度重视合同实施阶段的履约监管,确保承包商、供应商或咨询公司切实履行合同中与可持续性相关的条款。
以AIIB贷款项目中的土建工程合同为例,可持续性要求通常通过以下机制落实。1.合同条款设定:将明确且可执行的ESHS要求纳入合同文本;2.承包商管理职责:要求承包商提交并严格实施相关ESHS管理计划;3.监理工程师监督: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现场持续监督承包商的ESHS执行情况;4.业主与监理的控制机制:通过定期报告、绩效问责与纠偏措施(包括整改要求与必要的补救措施),确保承包商遵守合同义务并有效落实ESHS要求。上述安排确保可持续性要求不仅停留在招采阶段的文件层面,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得到系统化、可验证和可问责的落实。
国内层面:绿色政策筑基赋能,京沪深试点激活供应链活力
在国际ESG评审规则刚性升级、绿色采购国际基准逐步确立的背景下,我国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加快推进ESG政策体系的本土化构建与落地实施,不仅从国家层面出台多项政策法规筑牢绿色采购的制度根基,更以北京、上海、深圳三大核心城市为试点,结合城市发展定位开展差异化实践,推动ESG理念与绿色采购深度融合,激活供应链上下游的绿色发展活力,探索出一条兼具国际接轨性与中国特色的绿色采购发展路径。
国家政策:多维度协同,筑牢制度根基
伴随国际规则持续升级,我国ESG政策体系加快完善,逐步构建起既与国际接轨、又契合我国国情实际的实践路径。其中,绿色采购作为ESG理念落地的关键抓手,尤其在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领域,政策协同不断深化,为ESG理念落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可操作的实施指引。
在政策协同层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明确提出,优化绿色招标采购推广应用机制,编制绿色招标采购示范文本,引导招标人对原材料选用、生产制造工艺等环节设定环保、节能、低碳等刚性要求;同时,鼓励将生产、包装、物流、回收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绿色指标纳入评审标准,推动建立覆盖供应链各环节的绿色管理体系。该要求不仅与国际多边开发银行ESG评审中的环境维度高度呼应,也为地方实践提供了明确的顶层遵循,助力绿色发展理念从政策倡导转化为招标投标全流程的制度性安排。
《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办发〔2024〕33号)明确提出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将绿色建材作为重点领域,为招标投标环节落实ESG要求搭建了更广阔的政策框架。在此背景下,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成为当前推动ESG在工程采购领域落地的核心专项文件。该文件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等101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并通过批量集中采购、电子化采购交易、提高进度款支付比例等举措,提升政策效能,助力建筑领域ESG与绿色采购融合。此外,多部基础性政策文件从不同维度为ESG与绿色采购筑牢制度根基,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法治保障体系:《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作出强制性、规范化要求,夯实了绿色采购的环境责任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强调,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国家鼓励公司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环气候〔2024〕30号)进一步提出,适时将产品碳足迹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鼓励投资机构和评级机构将产品碳足迹纳入ESG及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推动绿色采购与国家“双碳”目标及ESG理念深度协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26号)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按照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志着ESG信息披露正式纳入证券监管体系,倒逼上市公司引领供应链绿色转型。
综上,我国正通过系统性政策设计与法治保障,加速推动ESG理念在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领域的制度化、标准化和常态化落地,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地方实践:京沪深梯次推进,打造多元实践样板
1.北京:率先发力,以评级赋分激活绿色采购市场活力
国内实践中,北京市率先发力,印发《北京市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京发改〔2024〕843号),明确项目业主的ESG主体责任,紧扣绿色采购建设目标,鼓励相关区政府按照非歧视和公平竞争原则,依法合规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将ESG评级水平纳入项目参建单位招标投标评分指标体系;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探索将供应商ESG评级水平作为评审加分因素,鼓励引导更多供应商积极参与ESG实践,激活绿色采购市场活力。
2.上海:稳步推进,以绿色低碳牵引采购端产业转型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沪府发〔2024〕8号),明确国企绿色采购主体责任,紧扣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目标,推动国企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工作机制;支持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等可持续发展实践;加大对绿色建材、新能源车船等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以绿色低碳牵引采购端产业转型。
3.深圳:紧跟发力,以产业链供应链延伸绿色采购实践
深圳市紧跟ESG发展趋势,印发《深圳市推动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建设助力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市工作方案(2025—2027年)》,明确市属国企ESG治理示范引领责任,紧扣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建设目标,鼓励市属直管企业按照市场化和规范化原则,依法合规在对外采购、招标等环节将ESG因素纳入评估体系,构建产业融通、绿色合规的供应链,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践行ESG理念,夯实绿色采购的产业基础。
综上,北京、上海、深圳三地通过差异化发力,分别从市场活力激活、采购端产业转型、产业链供应链延伸3个维度,推动ESG与绿色采购深度融合,为全国范围内相关实践提供了可借鉴的多元路径。
关键厘清:三大管理体系与ESG的关系
需要明确的是,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大体系认证,与ESG密切相关但并不等同,厘清二者关系是绿色采购背景下招标投标评审规范推进的重要前提。三大体系依据国家推荐性标准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推荐性标准鼓励企业自愿采用,而非强制执行,因此三大体系认证并非强制资质认证。三大管理体系的核心要求分别对应ESG的治理、环境、社会维度,是企业落实ESG要求、参与绿色采购建设的重要基础;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不得将三大管理体系作为投标强制资格条件,避免排斥和限制投标人,但可将其作为ESG评审的加分条件,助力企业提升投标竞争力,推动绿色采购参与主体持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三方协同,共建高质量绿色采购体系
全球ESG落地深化的浪潮已不可逆转,招标采购领域的评审变革更是大势所趋,这一变革也是推动绿色采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构建高质量绿色采购体系,需明确三大核心主体的责任与要求,协同发力、同向发力。
多边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对标国际标准,引领接轨
多边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要严格对标WB《环境与社会框架》、ADB《环境与社会框架》、AIIB《环境与社会框架指令》等国际规则对ESG的刚性要求,切实履行借款人第一责任,建立健全覆盖环境、社会、治理全维度的ESG管理体系,按多边开发银行协议要求,将ESG指标刚性嵌入招标评审流程及合同履约环节,引领绿色采购/可持续采购与国际规则接轨。
招标人:压实主体责任,发挥主导作用
招标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项目风险等级与行业特点,科学编制招标文件,设置量化可核查的ESG评审指标,重点突出绿色采购、低碳减排等供应链相关要求,推动ESG要求贯穿招标采购全流程、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招标人在绿色采购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投标人:主动适配,提升供应链竞争力
投标人要主动适配采购文件提出的ESG评审标准,补齐自身管理短板,提前储备合规认证、碳核算报告等可验证材料,将ESG理念融入项目实施全周期、供应链各环节,持续提升自身在绿色采购中的竞争力。
各方唯有协同发力、履职尽责,方能推动ESG与招标采购工作深度融合,从容应对全球ESG规则变革,构建稳定、合规、可持续的高质量绿色采购体系,实现行业发展与社会价值的协同提升。
〔作者单位:袁静,中交集团招标采购监督中心(北京中心)总工程师;余国平,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高级采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