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南宁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汇编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编制采购文件时在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等条款设置中常出现的妨碍公平竞争的内容及政策依据进行整理汇总,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采购活动中参考。南宁市财政局将采购文件中部分常见的妨碍公平竞争的内容整理汇总,按货物类和服务类分成两个表格,并在表中进一步细分为在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方面体现的妨碍公平竞争的内容。《通知》中列明了67项禁止内容,其中货物类36项,服务类3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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