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施行《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有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法》对公共资源的交易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并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动态管理。《办法》还从省级层面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职责。同时对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竞争主体、中介服务机构、评标(审)专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等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和处置办法做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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