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财政部近日出台了《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将采取六大具体措施在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列举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十种情形,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决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抓紧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二是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抵制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供应商准入条件。三是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四是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网上交易功能。五是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服务功能。六是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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