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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处理质疑投诉可“照章办事”

2019年10月15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湖南省财政厅近日发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行为,切实保护政府采购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维护政府采购秩序。《操作规程》对政府采购质疑的接收、形式审查、受理、调查、答复、签收与送达,以及政府采购投诉的接收、审查、受理、调查、投诉处理、文书的签收与送达等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操作规程》还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函。《操作规程》还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质疑答复程序基础上,增加了质疑函形式审查程序。此外,依据《邮政法》规定,《操作规程》要求财政部门以邮寄形式送达文件时,应当通过邮政局邮寄,不得通过顺丰等快递公司邮寄国家机关公文。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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