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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三方面入手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2019年09月23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构建放管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实地走访部分镇和相关单位,对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进行具体指导。一是从规范管理入手,着力统筹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对单位当前固定资产存量情况的检查梳理,本着厉行节约的宗旨,要求单位以当前资产配置的存量作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依据,按实按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从项目属性入手,着力界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范围。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应当从既有政府预算中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允许突破现有预算规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从规范管理入手,着力编实编细政府采购预算。在政府采购预算中通常存在同一个单位不同部门编制多个同类采购项目的情况,对此,建议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合理归并同类项目,指导单位更为科学合理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最大限度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率。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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