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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

2023年05月03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若干措施》。《措施》强调,要规范保证金的设立和收取,加强保证金收退监督管理,全面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建立保证金清退年报制度,全面停收政府项目投标保证金,实施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严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受委托提供保证金代收代管服务的平台和服务机构,巧立名目变相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或其他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扣押、侵占、挪用各类保证金,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做到“应退尽退”。按照“谁收取、谁清理、谁退还”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启动“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对保证金按期清退、实时公示,每年12月底前,形成清退工作年度报告。对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鼓励招标人进行招标时,结合项目特点,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各地各部门要将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措施纳入实施细则。


责编: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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