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杂志订阅
投稿咨询

湖北 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2023年01月03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湖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凡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无论资金来源,都应当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定。对于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尚未下达,又急需提前启动的采购项目,在已完善相应审批程序,并确定已纳入年度预算的前提下,可提前开展采购。《通知》指出,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以及省政府颁布的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本部门、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通知》强调,要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要求,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建立政府采购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等工作。


责编:张颖川
京ICP备16068661号-3 ©CopyRight 2018-2024 《中国招标》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