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杂志订阅
投稿咨询

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上线多项新功能

2022年10月08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对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了升级完善,上线了“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有预付款”等新功能,并发布《关于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功能升级完善的通知》,对有关事项予以明确。《通知》强调,在计划备案部分增加“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其中小微企业预留金额(元)”,采购人要按照文件要求在采购计划环节填报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在合同备案部分增加“是否有预付款”选项,如有预付款,采购人填写具体的预付款金额。《通知》明确,省直单位采购公告的相关内容会根据采购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分包预留情况进行展示;市县采购公告发布采购包的预留情况需要代理机构进行填写。中标(成交)公告对附件类型进行固化,包括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通知》还强调,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制作上传招标文件时,要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此外,采购人需按照要求补入本单位2021年度以及2022年8月份之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责编:郭鑫
京ICP备16068661号-3 ©CopyRight 2018-2024 《中国招标》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