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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绿色低碳(认证)产品采购

2022年10月08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四项主要政策措施:优化财政支出政策;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深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其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具体包括:积极支持绿色低碳(认证)产品采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结合国家试点探索研究制订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实施意见》还要求深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发挥省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等投资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并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支持环境权益交易,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交易机制,建立健全重点行业超能耗阶梯电价制度,探索林业碳汇补偿交易机制,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低碳绿色产业发展。


责编:彭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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