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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

2022年10月08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财政部发布《关于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从财政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并对专家进行履职评价。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评价系统,对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遵守评审纪律、评审工作质量等情况逐项打分,作出评价。财政部定期根据每位评审专家累计平均得分,对排名位于后1/3的评审专家,将其抽取概率降低50%。对在财政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采购代理机构,由被抽取的评审专家对其进行履职评价。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结束后,通过评价系统对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文件编写质量、评审活动组织等情况逐项打分,作出评价。财政部将采购代理机构年度平均得分计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得分,满分为5分。采购代理机构累计接受评价的次数和累计平均得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供采购人在选取采购代理机构时参考。


责编:彭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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