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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再次征求意见

2022年08月10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财政部根据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对《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7月15日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为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提供法律引领和保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总结实践经验,提出制度化解决方案。三是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政府采购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征求意见稿》共10章125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分章对政府采购参加人、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政府采购方式与程序、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争议处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作了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二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三是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四是健全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五是完善政府采购合同制度。六是强化采购人主体地位。七是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八是完善法律责任。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就有关条款和文字进行了修订。


责编:彭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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