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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绿色采购机制 让绿色发展落到实处

2022年06月07日 作者:刘锋 敖细平 打印 收藏

  绿色采购,是指在采购活动中,推行绿色低碳理念,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环保等有利于环境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的行为。一直以来,政府采购在践行绿色采购上都起着示范引领作用。2004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标志着我国绿色采购制度的启动。2006年、2007年,财政部、环保总局和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形成了以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基础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2019年,财政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继续加大政府绿色采购的力度。但在实际采购过程中,绿色采购还存在法律制度不健全、执行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助力绿色发展的力度还不够全面。基于此,笔者结合绿色采购的存在的问题,对如何进一步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发挥绿色采购作用作了探索性的分析。


  绿色采购存在的问题


  绿色采购制度有待健全

  一是缺乏顶层制度设计。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中只概括性地提出了“环境保护”,而对绿色采购的内涵、主体责任和绿色采购的目标等关键内容并无明确规定。二是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国家发布的关于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的实施意见仅仅对绿色采购作了方向性、原则性的要求,但实操性有待加强,导致各地的绿色采购政策执行不统一。三是绿色采购过程缺乏监督问责。现有的法律还未对涉及绿色采购的各行政职能部门分工进行明确,也没有强制要求对绿色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绿色采购覆盖面不够广

  一是涉及的种类不全。绿色采购还仅仅局限在采购绿色产品上,与之相对应的采购服务和工程建设涉及较少。二是规范的主体不宽。现有制度仅仅对政府采购的实施主体有强制要求,而对于绿色采购大户的企业采购却无法律要求,不符合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三是关注的环节不全。仅仅关注到绿色产品使用过程中的绿色效能,而没有考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境效应,绿色产品应当有别于传统产品,从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包装到检验出库,整个生产销售流程都要符合相关产品绿色性能指标和环保标准。

  绿色采购的理念不够深入

  一是采购人对绿色采购政策不了解,对绿色采购如何执行到位理解不深,采购人在进行需求调研时,往往只重视产品的价格和技术参数,忽略了项目的节能环保需求。二是企业进行绿色产品生产前,往往需要对现有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更新升级,导致产品成本升高,这类产品在采购项目中无竞争优势,间接影响企业研发生产绿色产品的积极性。三是宣传力度不够。相关部门宣传政策往往照本宣科,对绿色采购对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具体操作介绍的较少,绿色采购的理念还不能深入人心。


  对策建议


  加强政府绿色采购立法工作力度

  在《政府采购法》框架基础上,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为核心,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绿色采购经验,结合我国绿色发展实际,制定《绿色采购法》。《绿色采购法》应当明确绿色采购的目标、主体责任、实施范围、采购程序和落实细则。

  健全绿色采购产品认证制度

  一是在确定绿色采购指南或准则前,应当科学、客观、公正地确定绿色产品的认证标准、认证体系和认证范围,提高绿色采购产品认证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绿色采购产品的认证范围应当不仅限于现有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当在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扩大到循环、再生、低碳等绿色产品。二是以现有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为模板,制定所有绿色采购产品的认证标准,明确绿色产品的最低技术指标,为绿色采购提供依据。三是要严格绿色产品认证机构的监管,及时公布认证机构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做到违法必究,确保认证的绿色产品质量有保证。

  规范绿色采购全过程管理

  一是要重视绿色采购的标前工作。要在采购需求制定过程中,在市场调研和专家论证过程中,确保绿色采购政策执行到位。可以采取价格折扣优惠或将供应商绿色采购管理水平作为评审因素等方式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对于某些特殊项目如节能建筑采购,绿色采购政策也可以作为实质性要求,以确保项目绿色采购政策执行的强制性。二是加强绿色采购标中管理。绿色采购政策能否顺利落实,和标中是否强化绿色理念息息相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应当执行绿色采购政策。审核采购需求环节,将落实绿色采购政策作为受理项目的前提;采购公告发布环节,应当将绿色采购政策公开;项目评审环节,应当将强制绿色采购和优先绿色采购区分开。三是强化标后履约。在履约环节,要健全绿色产品检测制度。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绿色采购产品、建筑工程等进行履约检查和专业检测,对绿色产品、绿色建材、绿色包装的技术标准和性能等不符合采购要求的,一律不通过验收。

  强化绿色采购监督管理

  一是要加强绿色采购的预算管理。绿色产品相较于传统产品,可能在初期会出现市场价格偏高的情况,预算管理单位要灵活编制采购预算,预算审批单位不要一刀切地实施财政评审,要根据实际情况审定采购预算,减少采购单位实施绿色采购的“高价”顾虑。二是要建立联合监管体制。绿色采购涉及的不仅仅是财政部门,还涉及到工商、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可由上述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监督小组,负责对绿色采购进行全过程监管。三是建立强化执行机制。可强制规定采购单位年度绿色采购比例,并制定《绿色采购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根据绿色采购情况对采购单位和采购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和管理,以此强化绿色采购的执行力度。

  完善绿色采购配套制度

  一是要加大对绿色环保企业的扶持力度,可参照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模式,鼓励企业加大绿色环保技术研发的投入,激励更多企业进入绿色采购市场进行竞争。同时要加大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节能环保资金转移支付,减轻地区财政对绿色采购推进的“经济”压力。二是建立绿色采购数据共享平台。对环保企业的环保指标进行在线公开,社会监督,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或受到环保处罚的企业,禁止其一定时期内参与绿色采购,鼓励绿色经营,淘汰落后产品进入绿色采购领域。三是要继续强化绿色采购理念。利用好政府的宣传平台,加深民众对绿色产品的认识,增强民众的绿色消费意识,为绿色采购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同时要利用采购人培训平台,继续强化采购人的绿色采购意向,如推动采购人在采购意向阶段披露绿色产品使用偏好。

责编:彭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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