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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拟制定达到招标规模可采取非招标方式的情形清单

2022年03月03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印发持续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措施的通知》,提出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服务、当好“店小二”,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容错机制,改革交易办法,增强执法温度等举措。其中要求,制定达到招标规模标准可采取非招标方式的情形清单,对疫情防控、应急抢险等项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同意或确认,项目单位可采取非招标方式实施。制定缩短招标时间的情形清单,对简单小型项目、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等,可适当缩短招标时间。情形清单适时更新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依法适用《政府采购法》的从其规定。


责编:彭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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