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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部批资质延续实行 “告知承诺”

2019年08月13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国家住建部发布《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 诺制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019年9月1 日起,住建部负责的工程勘察、工 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 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不再委托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实施资质延续审查工作。 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 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延续审批仍按《住房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 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18]493号)规定办 理。建设工程企业应对承诺内容真实 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发现申请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 况不相符的,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 质,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并列 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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