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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构建以信用 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019年08月08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国务院办公厅:构建以信用 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 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 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2019]35 号,以下简称《意见》)。《意 见》中提出,要充分发挥“互联 网+”、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 撑作用。依托国家“互联网+监 管”等系统,有效整合公共信用 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 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信 息,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信用监 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 题可监测。《意见》中明确了信 用报告在采购行为中的应用。鼓 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 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 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 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 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的信用报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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