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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019年07月30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7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 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通知中明 确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 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 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 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 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 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 项目负责人。符合《建造师执业 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 [2004]16号)第七条规定的,位及建筑业企业履 约能力全面提升。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 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2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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