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杂志订阅
投稿咨询

内蒙古:落实38号文 清理 102个问题

2019年12月17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timgOP8MSCW3acs.jpg      

  近日,为了落实好《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38 号文”)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本级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和14个盟市通过自查、排查并结合代理机构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对38号文所列十种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内蒙古自治区共发现102个问题,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整改。清理结果显示,清理的内容包括:“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做法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主要包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有“国产品牌、自主品牌”的描述等。


责编:梁晋
京ICP备16068661号-3 ©CopyRight 2018-2024 《中国招标》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