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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开展政采合同融资贷款试点

2019年11月29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青海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近日印发《政府采购合同线下融资贷款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决定在省本级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线下融资贷款试点工作。《指引》明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对象为依法取得青海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在合同融资的具体流程方面,《指引》规定,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的供应商,根据其融资需求,向具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的试点金融机构提交融资申请。《指引》还强调,青海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牵头做好政策引导和协调工作,但不提供融资担保。各试点金融机构应坚持金融监管部门“两增两控”要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支持力度,全面做好各项金融服务。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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