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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采消费扶贫“闻鼓而进”

2019年11月29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供应、线上采购、采购份额预留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列出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时间线”。在鼓励线上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方面,《通知》指出,供销合作部门协助本级扶贫部门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上传网络销售平台,积极与供应商对接,协助扶贫部门做好货源组织、宣传培训、扶贫属性追溯、交易监管、信息统计等工作。对于采购份额的预留,《通知》明确,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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