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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2019年09月23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南昌市财政局印发《南昌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等方面,列出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使用的行为事项,共计4大类70条。据悉,《南昌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涵盖了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别。其中资格条件负面清单15项,明确不得将特定行业的业绩及奖项作为评审资格条件、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投标人的注册资本等事项;采购需求负面清单22项,明确不得向供应商索取回扣,以业绩、奖项作为中标条件、限定品牌或者供应商、限定供应商组织形式或所在地等。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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