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推送并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六个方面就各地方充分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动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关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根据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会同相关大数据机构对全国3300万家市场主体开展了第一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推送,并就充分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动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知》建议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应畅通市场主体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反馈渠道,通过召开座谈会、开通网上专栏等方式,广泛搜集市场主体对自身评价结果及其应用范围、应用方式等的意见建议。并于今年10月底前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和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责编:梁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