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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某些政采项目可自选评审专家

2023年12月01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自行选定的适用规则和流程。《通知》规定,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应当统一在自治区财政厅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使用评审专家。评审前,因评审专家确认不参加评审活动等情形无法满足随机抽取需要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调整增加相关专业或扩大抽取区域继续随机抽取。评审时,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抽取需要又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择期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无法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自行选定评审专家。自治区本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时,采购人可自行选定评审专家。采购人按规定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其中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时,应当包括1名法律专家。

责编:昝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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