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财政厅发布了新版政府采购文件范本,并印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有关文件范本的通知》(辽财采函[2019]21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7月15日起,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须按新版采购文件范本中规定的格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以及签订采购合同。新版采购文件范本最大的亮点是将政府采购保函纳入保证金缴纳条款。二是原有的示范文本结构调整。三是明确了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四是明确了信用查询的范围和时间。五是无效投标的全部情形。六是梳理并落实了现行的政府采购政策。七是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符合现行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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