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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细化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认定

2022年04月06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该司法解释共29条,根据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作了细化规定。据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人民法院运用一般条款认定市场竞争行为正当与否,核心是判断经营者是否违反了商业道德。该司法解释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道德”,不能简单等同于日常道德标准,而应是特定商业领域普遍遵循和认可的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行业规则或者商业惯例、经营者的主观状态、交易相对人的选择意愿、对消费者权益、市场竞争秩序、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等因素,依法判断经营者是否违反商业道德。此外,考虑到互联网行业技术和商业模式更新发展快的特点,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未进一步列举新的行为方式,而是严格把握立法精神和竞争政策,及时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对法律适用条件作出适当细化,为司法裁判提供必要规则指引,并为市场的自我调节和技术创新留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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