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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评标办法

2022年03月03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止。办法指出,工程总承包的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两种评标办法均采用两阶段评标模式。其中,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采用合格制评审,即在信用标、技术标合格且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中,以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评审,即在通过信用标、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中,取技术标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标得分计算,以信用标、技术标及商务标得分之和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信用标满分5分,技术标满分30分,商务标满分65分。办法还明确,招标人应在评标办法中分别集中单列技术标和商务标的否决投标条款,并可在“否决投标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增减。否决投标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责编:彭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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