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7号)要求,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明确,全面落实《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涉及住建领域的2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审批权限在省级及以下的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进行改革,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审批权限在住建部的,做好对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指出具体工作任务,一是直接取消审批2项。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9项。三是优化审批服务10项。其中包括住建部审批的5项及湖北省范围内审批的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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