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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推动建成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

2020年06月03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制度权威和效能显著提升,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得到有效防范和制止。《通知》强调,要完善审查范围。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要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同时,要细化审查标准。《通知》明确,要优化审查方式。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或者由内部业务机构初审后提交特定机构复核。除此之外,还要推行第三方评估。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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