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杂志订阅
投稿咨询

住建部: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

2020年10月10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9月7日,为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试点自2020年10月开始,为期2年。《通知》指出,通过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探索工程监理服务转型方式,防范化解工程履约和质量安全风险,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高工程监理行业服务能力。《通知》明确试点范围包括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浙江省台州市、衢州市;广东省广州市空港经济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建项目。《通知》指出,试点内容包括服务定位、能力要求、购买主体、购买方式、成果应用、履约评估等六方面内容。其中,在能力要求方面,《通知》要求承担监理巡查服务企业应具有监理综合或专业甲级资质,具有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手段和工程监测检测控制能力,并熟悉该区域地方标准和政策文件;监理巡查服务企业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资格。在购买方式方面,《通知》要求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承接企业;服务费可按照“薪酬+奖励”的方式在政府购买服务中统筹安排。

责编:梁晋
京ICP备16068661号-3 ©CopyRight 2018-2024 《中国招标》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