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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出重拳,14个办法同时出炉

2019年12月18日 作者:冯君 打印 收藏

  监管职能分散;监管制度不完善;交易乱象频现;事后监管缺位;交易中的腐败现象多发……针对这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突出问题,近日,重庆市祭出重拳,同时发布一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纲领性文件和十三大管理办法,向公共交易交易管理中的乱象“开刀”。

  2019年11月1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以政府办发文的形式推出《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发布的还有《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暂行办法》《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绿色通道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等十三个具体分项管理办法。如此大密度的同时出台“1+13”个重磅政策,在重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中尚属首次。

监管大一统呼唤监管“大手笔”

  早在2019年10月底时,记者在拜访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明山的时候,就听其提起过重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这个“大手笔”。鉴于当时这一系列的政策还在审批过程中,秦明山仅向记者大致介绍了各个管理办法的“雷霆手段”和市场的一些初步反馈。当时,秦明山就断言,这些政策出台后,对重庆市招标采购市场的影响将是巨大的,用重磅来形容绝不为过。

  2018年11月5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它在职能上,整合了原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局、市移民局等11个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执法等职能。原来散布在各个政府机关的招投标监管职能,现在全部统一到一个部门监管,这也意味着今后这些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招投标审批事项,现在只要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就可以一站办理。

  据了解,重庆市目前已有招投标代理机构942家、工程咨询业务单位287家,并且这一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如此巨大体量的招标代理机构,超出了很多人的预计。记者采访重庆一招标代理机构时,其就十分惊讶地向记者表示:有这么多吗,我还以为就200多家!942家招标代理机构聚集的地方,监管难度由此可见一斑。

15名专业人员成代理机构执业硬性门槛

  国家取消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后,代理机构如雨后春笋般井喷式增长,夫妻店、家族店、好友店……形形色色的“小店”突然就出现在代理机构阵营中,如何在数量增长的同时保证代理机构的质量,重庆市规定代理机构在重庆执业需满足四个硬性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能力;(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三)具备独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四)拥有不少于15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拥有15名专业人员是代理机构在重庆开展业务的“硬杠杆”。对这一规定,不少大中型招标代理机构表示赞同,认为这样的规定很合理,现在很多招标代理机构依靠关系拿项目,打一枪换一炮,从专业人员上对其进行限制是应该的,毕竟现在养人的成本很高,养15个人的成本和拿到的代理服务费的成本,他们需要进行一下衡量。这样有利于肃清市场中的一些个体店、夫妻店。

  针对市场上一些因某个单一项目量身成立的代理机构,重庆也制定了堵漏措施,规定“代理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15日前,通过管理系统在线填报上一年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代理业绩,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动退出管理系统。”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将对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实施记分管理。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记分管理以扣分方式实行累计记分制度,每项记分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到期后管理系统自动清除该项记分,该项记分不再累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选取的招标代理机构中不得有扣分累计记分达6分之日起未满6个月、扣分累计记分达9分之日起未满12个月、扣分累计记分达12分之日起未满24个月的从业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代理机构全部从业人员所有扣分累计至24分的,或者代理机构扣分累计至12分的,自全部从业人员所有扣分累计达24分或者代理机构扣分累计达12分之日起,该代理机构12个月内不得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累计扣分12分,评标专家将被清理出库

  除了对代理机构的管理亮点颇多,记者梳理发现,重庆市此次出台的《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也亮点纷呈。

  重庆此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评标专家培训制度。培训包括入库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

  以往新专家提交申请,递交资料就可以通过,现在重庆规定新入库评标专家要过“考试关”。市级和主城区专家的入库培训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其他区县专家的入库培训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委托该区县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组织开展。网络培训通过网络开展,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统一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区县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开展。

  针对专家面窄,专家容易被投标人提前“勾兑”的现象,重庆规定:拟抽取专业专家人数不足拟抽取人数2倍的,系统自动将抽取范围扩大至上一级目录的相关专业。招标人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多抽取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到达评标区域后,招标人再随机抽取或者以到达先后顺序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未进入评标委员会的专家给予适当补贴。未参评人员给予补贴的做法,在业内并不多见。

  此外,为避免专家评审受到外界干预和影响,重庆规定,评标专家不得早于开标前3个小时抽取产生,确需提前抽取评标专家的,应当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同意,且提前时间不得超过评标前24小时。抽取评标专家时,应当考虑路途所需时间,一般抽取时间与通知到达时间的间隔不少于90分钟,补充抽取时间与通知到达时间的间隔不少于45分钟。

  评审专家评审水平如何,重庆也将采取记分制。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根据《评标专家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标准》的规定记相应分值。评标专家1次评标违反多条规定的,应当分别计算,累计记分。评标专家记分累计达到3分的,暂停评标3个月;累计达到6分的,暂停评标6个月;累计达到9分的,暂停评标12个月;累计达到12分的,调整出专家库,其专家证同时作废,不得再申请进入综合评标专家库。

依法必招施工项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成常态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重庆出台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暂行办法》中,将评标方法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其中特别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类项目,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技术复杂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需要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应当取得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报同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同意。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该项目是否属于技术复杂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进行论证。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鼓励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记者采访期间,重庆市场上招标代理机构对这条规定议论很大。众所周知,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通常更倾向于综合评估法。一个项目从立项到完成,有很多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以低价作为中标原则,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前期市场调研、设计方案的精度、履约中的成本控制都有相当严格的要求。

  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项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成为常态,是对常规做法的一种颠覆,也能最大限度遏制一些围标串标现象。

  为了保证低价中标但不低质,重庆规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并明确担保方式和扣减担保金额的情形。担保金额为最高限价的85%与中标价格差额的1—3倍,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担保方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等方式。

责编:杨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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