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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造全国首个企业化运行的省级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

2023年01月04日 作者:张明玖 高友富 打印 收藏

  公共资源交易的本质是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延伸到公共资源领域中来,其交易形式经历了由分散到集中、集成、整合,再到融合的过程。在发展进程中,逐优取劣、虚假交易、暗箱操作等问题不绝于耳,更有甚者让交易平台沦为违法违规交易的“漂白池”、不法行为的“挡箭牌”。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明确要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基于全面深化改革背景和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求,各地在贯彻落实国家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精神中,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整合共享,形成了一些特色明显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特别具有代表性的是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政府强监管、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管理”思路成立全国首个企业化运行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将自己定位于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主动将管理权交给“裁判员”,全心全意做接受监管的“运动员”,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几年接待全国同行前来调研学习500多批次。

  具体做法

  依据国务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改革方案,2016年,重庆市委市政府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加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并授权其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改革工作。交易中心主动作为,妥善完成了对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和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5个交易平台的交易职能剥离整合和“事转企”改革工作,并立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成为全国首个具有国有企业性质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组织。

  建立企业化治理机制。坚持企业化运行,严格按照现代国有企业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在治理结构上,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建立起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现代国有企业运行机制。同步完成集团及所属企业公司章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会一层议事规则的修订以及党组织研究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两张清单”,持续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内嵌到公司治理各环节。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建立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放权清单和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机制。

  理顺企业化管理机制。在管理机制上,交易中心人员全部转为企业员工,不再保留事业编制,有效消除“庸懒散”之风;在财务管理上,建立了严格的财务预算控制制度,成本收入比控制良好;在员工激励上,按照“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原则,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证了内部活力。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将合法合规审查贯穿经营管理全过程,集团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合法合规审核率达100%。统筹推进管理制度立改废,制定完善《合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重要工作制度,构建以章程为基础的“1+X+N”170多项内部制度体系,建立制度建设动态管理台账,每年更新《管理制度汇编》《业务制度汇编》。构建纪检监察监督、监事监督、审计监督、法律监督、财务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健全平台管理机制。推进平台运行机构与交易监督部门分离,避免同体监督。2019年11月1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坚持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监管与行政主管相结合、交易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交易监管与交易经办相分离,切实强化交易监管部门对交易环节的监管,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合同履行的监管,加快形成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监管体制。”在监管方面,实行由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综合监管模式,即“综合监管+行业分散监管”模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实施集中统一监管。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按照法定职责分别负责对对应业务实施行业监管,市国资委按照法定职责负责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实施出资人监管。”通过理顺管办关系,厘清各个参与主体的职责,有效规避了交易中心莫名“背锅”的问题。

  完善平台内部运行机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标准化新场所,结束“三区五地”分散服务历史,场地面积节约近10000㎡,交易保障能力提高1倍,所有服务事项“一门受理、一窗通办”。根据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要求,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监督暂行办法》,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职责、运行规定、服务规范、监督责任、信息共享和违规处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对标世界银行和发达地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抓住服务“程序”“时间”和“费用”3个核心指标,提出了“五减三强化”优化工作方案,即“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腿、减成本”以及“强化服务、强化监督、强化保障”,既提升了服务质量,又降低了经营成本,提升了市场主体获得感。

  建立标准化服务机制。基于国家级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为指引,交易中心探索通过服务标准化建设固化服务流程、细化服务项目、规范服务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满足市场主体对优质公共服务的需求。建立了“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服务评价及改进”四大体系标准122项标准,其中通用基础标准20项、服务保障标准40项、服务提供标准53项、服务评价及改进标准9项,以及相应的监督反馈机制,以标准化建设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深化科技赋能。无数的研究和实践均证明,应用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深入整合、挖掘和分析与公共资源交易有关的各类数据,在为各主体提供更加高效和便捷服务的基础上,能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竞争和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交易中心按照“市级统建、全市共用”模式,统筹规划建设以“一网三平台”为骨干,以云服务平台为支撑,以资金结算系统、电子保函平台、移动APP等为配套,以“4+2”信息与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为保障的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数字化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网汇聚、一网公示”,市场主体“一网登记、全市共享”,CA证书“一网办理、全市通用”,各类业务“一网登录、一网交易”,交易监管“一网统揽、一网监督”,全市“应进必进”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99.4%。基于一网通生成的数据信息,按照支撑后台、数据中台、应用前台三层架构,研发建设“渝易通”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智能服务平台,涵盖数据统计、数据画像、数据监管、数据管理、数据决策、数据服务等应用功能,为宏观决策、智慧监管和平台运行提供强有力支撑,促进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从传统交易向“智慧交易”新的飞跃。

  成效与启示

  通过企业化改革,交易中心清理了属于“裁判员”的监管权力,当好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运动员”,立足公共服务定位,发挥市、区县两级平台积极联动,依照法律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进场交易提供规范、标准服务,为行政监督部门提供必要条件,避免出现“招好招坏皆是平台”的问题。5年来,交易中心年交易规模从2140亿元增至4500亿元,翻了一番多;年增值节支金额从178亿元增至474亿元,增长1.7倍。在全力当好“运动员”的理念下,交易中心每开展一项新业务或提供一项新服务,都会对风险进行系统评估,坚守底线思维,绝不盲目创新。从成立至今,累计交易项目1200万宗,未发生大的风险事件和领导干部违纪违规事件,保持了诉讼仲裁“零败诉”记录,平台公信力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

  在企业化改革取得前所未有实效的同时,交易中心也不断探索新时代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新路,提炼工作经验,总结了一些启示性思考,供同行参考。

  一是公共资源交易需要法制保障。当前公共资源交易处于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各地都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甚至是处于“深水区”摸不到石头,需要有法律的支撑才能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创新。首先,无论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形式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前提要有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制度,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化运行提供法律保障。其次,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不符合新时代客观情况,尤其招投标制度规定中还存在冲突矛盾的地方,需要加快《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的立法审查,及时推进招投标制度规则清理的整合。结合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立法所进行的探索,尽快启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立法相关工作。最后,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为核心的公共资源交易,能生成事关国计民生的数据资源,需要通过立法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的产权属性。

  二是进一步划清“裁判员”和“运动员”的权责。立足管办分离,探索集中统一监管,科学划分职责边界,明确权利义务,从体制机制上明确“裁判员”和“运动员”的权责。尤其在“裁判员”端,“综合监管+行业分散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了平台整合进程中监管“真空”问题,但行业监管规则间未能协调发挥作用,甚至相互冲突的情况下,容易导致“运动员”无所适从,进而影响统一制度规则的实施,需要结合交易规律清理监管规则,促进高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结合公共资源交易的特点,考虑监管的及时性、经济性、可靠性等结合,推动监管部门履行主动监管,经营部门依制度协助支持而不是受托参与的制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自始至终不脱节,可行可为可靠。

  三是强化阳光透明服务体系建设。一方面要紧扣电子化、信息化、数字化,以全流程电子化为主线,优化分类统一交易系统建设,重点推进不见面开标、数字移动掌上交易、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等智慧系统建设,达到信息“一网汇聚”,服务“一网通办”,中介服务“一站通选”,让信息活起来、亮出来,通过硬“实力”建设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高效、阳光进行,让市场主体享受到真正公平、透明的服务。另一方面,以国家级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为指引,对照优化营商环境“破壁垒、减程序、减时间、减费用”的关键抓手,能不审就不审,能网上就不用纸,力推服务标准化建设,形成固化的服务流程、细化的服务项目、规范的服务要求。

  四是深化评价机制建设。“真金不怕火炼”,交易中心最核心的竞争力就是服务,在激烈的竞争中,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市场主体,应该主动适应市场规律,从市场中获取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力。为此,要时刻注重市场反馈,立足市场需求、找准位置、明确方向持续发展。做到依法将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在指定媒介发布,并于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两个方面的评价机制:一方面要发扬“刀刃向内”的精神,完善自我评价机制强化自我省察、自我评价;另一方面建立畅通由市场主体以及第三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平台综合服务情况进行竞争性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整改的依据。

  (作者简介:张明玖,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资源交易研究中心法学博士,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高友福,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


责编: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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