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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确定评标专家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如何认定

夏建立

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一则网友提问引发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6号,以下简称26号令)第十七条“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工作的,招标人可以依法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的规定,“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如何认定?招标人依法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的程序如何办理?是否可确定评标委员会内所有专家?

招标人依法直接确定评标专家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如何认定?《中国招标》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专家解读

中招智库专家、高级工程师张泽明:

关于26号令第十七条中招标人“依法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的规定,目前官方主管部门尚未发布详细适用细则或解释文件。但从26号令的字面含义及一般性解释规则来看,该条款已将项目复杂度认定与自行选定评标专家的权力赋予招标人。在实践中,招标人需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执行要点。

1.招标人要对项目有充分把握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虽非量化指标,但作为定性指标,要求招标人提供充分的论证材料对这两个指标进行说明。

2.法定的报告责任

招标人应当将项目认定与专家直选情况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报告。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需将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认定情况及专家直选方案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尽管26号令未明确报告时限为事前报告还是事后报告,但从行政监督逻辑及实践操作来看,此类报告通常伴随行政监督部门的合规性审查。因此,招标人应从尊重行政监督权的原则出发,优先选择事前报告,主动提交相关论证材料及专家直选方案,待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同意后再推进后续工作。此外,从政府采购类项目的成熟实践及保障招标流程顺畅的角度考虑,事前报告还能有效规避事后因认定依据不足、专家直选程序不规范导致的招标无效风险。

中招智库专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程建宁:

关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认定标准,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主要依赖招标人委托的专业技术专家进行主观判断。个人建议从以下3个方面综合判定:

1.工程技术难度高

若项目涉及前沿技术或尖端技术,若面临特殊环境制约或关键技术瓶颈,对施工工艺、技术方案的要求达到行业较高水平,即可认定为技术复杂。例如,在海底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层特性及水文地质条件极其复杂的场景下,开展海底隧道盾构施工等关键环节时,需攻克高水压抵御、地层稳定性控制等核心技术难题,此类项目可归为技术复杂范畴。

2.专业领域跨度大

若项目涵盖多个专业领域,且各领域间的协同配合要求极高,即可认定为专业性强。例如,智慧矿山建设项目,涉及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采矿工程、建筑工程等多个专业领域,各专业间需深度衔接、协同推进,此类项目可认定为专业性强的项目。

3.新产品、新技术应用

若项目涉及新产品应用或新技术推广,且缺乏成熟标准支撑,即可认定为技术复杂。例如,使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等“三首”产品项目,以及应用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新技术的场景,此类项目可认定为技术复杂项目。

中招智库专家、北京创合智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俞烈:

技术复杂,通常是指供应商方案差异显著且各具特色的项目(如大型成套设备、生产线采购)。此类项目中,招标文件难以开展明确的量化与细化评审,因为各个方案之间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需结合企业的个性化特点、实际需求及潜在风险,对不同方案进行分析和研判后开展合理评审。评审因素因此也呈现出主观分值占比高、判断标准难以清晰界定的特征。在此情形下,需依赖对项目需求有深刻理解的专家,同时要求专家具备足够积极性开展细致分析,并投入较长时间(如连续两三天)参与评审,方可对差异性显著的投标方案作出合理的择优选择。

专业性强,一般指采购涉及的专业领域要求较为专精。这种情况下,评标专家库中可能缺乏适配的专家;即便专家所属的专业大分类一致,其细分专业差异也可能极大,进而难以胜任评审工作。例如,若采购标的为先进航天器内某类特殊器件,专家库中从事该细分领域研究的专家数量较少,能够胜任该评审工作的专家较为稀缺。

从论证角度而言,技术复杂的核心在于多方案评审,需围绕专家对项目特点与需求的充分理解展开;专业性强则聚焦于采购专业的高度专业性与稀缺性,需从熟悉该领域的专家稀缺这一维度切入。完成上述论证后,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项目立项审批部门(即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关于申请顺序,各地做法不尽相同,但核心在于均需获取这两个部门的书面认可回复。通常而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系统设有可直接确定专家的后台功能选项,只要交易中心愿意配合,技术层面的操作并无难度。

招标采购行业专家王胜辉:

26号令第十七条规定的“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工作的,招标人可以依法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

为何会出现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评标专家难以胜任或无法满足项目评标工作需求的情况呢?主要原因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评标专家库中不存在与项目匹配的相应专业专家;二是评标专家库中虽有相应专业专家,但该类专家无法满足招标项目评标的实际工作需要;三是评标专家库中虽有相应专业专家,但符合招标项目抽取要求的评标专家数量不足;四是评标专家库的专业分类体系无法适配招标项目的具体专业要求。

针对上述规定中的“特殊招标项目”,26号令建议招标人依法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即由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的要求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同时向项目所在地的行政监督部门履行报告手续。

责编:辛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