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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优化资格预审评审机制、完善招标评标办法、推行施工招标智能暗标评审、试行智慧辅助评审、建立异常低价甄别机制等重要举措。《通知》明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采用资格预审:一是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及以上,或者专业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及以上;二是《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所指的施工技术复杂的施工招标标段。《通知》指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标段。有担保的澄清低价法适用于招标人具备严格履约管理体系,启动招标时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且采用总价合同的标段。综合评估法适用于符合至少下列两项条件的标段:一是《实施细则》所指的施工技术复杂的;二是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扣除暂列金额及专业工程暂估价)及以上;三是市、区两级重大工程(其中区级重大工程应当列入区级年度重大工程清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资格预审除外)合理低价计算中的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调整为1%~4%。材料、设备招标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