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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法修订草案初次提请审议

6月23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初次审议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共6章79条,围绕招标投标领域监管实践和系统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着力完善监管措施,防治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防止所有制形式等歧视,破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隐性壁垒,强化技术创新,提升招标投标效率,改进评标标准和方法,防止简单以最低价中标。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强化信息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增加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并公开中标结果、定标方式以及确定中标人的主要理由等信息;明确招标投标资料应当保存至少15年;对定标过程实行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作出规定。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还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推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技术手段,并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推广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作出规定。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共10章104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优化法律适用范围,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加强全过程管理,推动交易规则规范高效,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强化权力监督与制度反腐等。(来源:新华社官网、中国新闻网)

责编:辛美玉 ; 编辑:李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