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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采购管理。按照“谁采购谁负责”原则,明确职责划分与归口管理,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科学划分类型,实施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对科研急需设备、耗材和服务的采购政策,确定日常办公、科研试剂等金额小但品类多的零星采购,以及金额大、专业性强的专用设备、信息系统、委托(购买)服务、工程物资等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管控环节,细化采购执行中需求管理、政策落实、履约验收、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的控制措施。《意见》明确,要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完善全生命周期控制,按规定程序编制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规范新增建设项目和修缮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程序,加强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与概预算管理,按规定进行招标,加强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造价管理;严禁未批先办、未批先调,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时办理项目档案、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等工作。《意见》指出,要规范附属单位和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管理,加强对附属单位和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控制,切实维护高等学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