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交易中心)印发《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隔夜评标工作规程(试行)》(简称《规程》)。《规程》明确,招标人(采购人)、交易代理机构负责隔夜评标活动的组织实施;项目现场监督人员负责全程监督;交易中心负责提供相关服务保障。《规程》要求,收到隔夜评标申请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于23时前做好封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应于当日24时前暂停评标工作。封标时,评标委员会应检查并确认评标资料完整性,关闭评标室大门。封标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安排指定的休息室休息,并填写《评标专家身体健康状况表》。《规程》指出,隔夜休息期间,如需对外联系,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评标期间对外联系申请单》,由交易中心评标区工作人员代为联系。因身体不适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与评标的,应填写《评委请假申请表》。招标人(采购人)、交易代理机构应于次日上午8时补抽评标专家。夜间休息时间不计入评标时长,劳务报酬按实际评标时间计算。《规程》规定,评标委员会应于封标次日上午8时到达评标室开始评标。已申请隔夜评标的项目,若评标委员会在当日24时前已出具评标报告,自动取消隔夜评标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