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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印发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措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强调,要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并从持续降低企业成本、推动产业提质增效等五大方面列出19条具体措施。《若干措施》明确,要持续降低企业成本,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全面落实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优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运行机制,提升投诉处理实效。指导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时足额支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若干措施》强调,要持续扩大有效需求,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超过200万元货物和服务、超过400万元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至40%以上。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继续执行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政策。(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官网)

责编:辛美玉 ; 编辑:李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