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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破“同体监督”困局,严筑防线护招标投标公平

招标投标(简称招投标)领域作为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核心平台,其公平性与规范性直接关乎市场秩序、廉政建设与社会公共利益。长期以来,招投标行业主管部门实行的“同体监督”模式,因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固有弊端,成为权力干预、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老巢”,严重制约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2025年4月,九江市纪委书记韩潮在彭泽县调研时,明确提出破解“行业监督部门自己监督自己”的课题。彭泽县人民政府迅速响应,于同年10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创新构建招标文件“双重审查”机制,以“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县发改委复审”打破监管闭环。同时,配套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有效落实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巡视整改要求,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彭泽经验”,为江西省乃至全国破解招投标领域监管难题提供了实践样本。

 

问题缘起与研究价值

 

研究背景

招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廉政风险的手段,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然而,在实践推进中,招投标领域始终是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难点。其中,“同体监督”模式的弊端尤为突出。行业监督部门往往既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又主导招投标监督管理,形成“自家项目自家管、自家文件自家审”的封闭循环。这种模式下,监督主体与利益主体高度重合,权力边界模糊,监督流于形式,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市场主体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不仅造成公共资源浪费,为项目质量埋下隐患,更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引起社会公众对招投标公平性的质疑。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先后印发多项政策文件,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监管机制,打破地方保护与行业垄断。江西省九江市紧跟政策导向,积极部署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剑指“同体监督”、围标串标等顽瘴痼疾。2025年4月,九江市纪委书记韩潮在彭泽县调研期间,结合专项整治要求,明确提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请彭泽县探索怎样解决行业监督部门在招投标时自己监督自己的问题”,为彭泽县招投标制度创新指明了方向。十五届江西省委第九巡视组在巡视彭泽县时,明确指出“工程建设领域乱象较多”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这些问题不仅制约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更对营商环境优化与廉政建设推进产生负面影响。在此背景下,彭泽县委、彭泽县政府以破解“同体监督”困局为落实巡视整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制度创新路径,力求从根源上防范廉政风险,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研究意义和目的

1.理论意义

聚焦同体监督,通过构建“双重审查”机制和全链条监管体系,丰富招投标监管制度理论内涵,为破解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一体化治理难题提供新的实践样本。

2.实践意义

通过制度创新,有效防范彭泽县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形成的彭泽经验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路径,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3.研究目的

全面阐述“双重审查”机制的构建背景、核心内容与实施成效,通过具体案例验证机制有效性,总结“彭泽经验”核心要义,为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提供实践参考

 

“同体监督”困局的深层剖析

 

“同体监督”的内涵与特征

“同体监督”是指在招投标活动中,监督部门与项目业主等主体存在隶属关系、利益关联或职能重叠,导致监督难以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模式。工程建设领域最典型的表现为行业主管部门既作为项目业主负责投资建设,又作为监督部门主导招投标监管,形成集“运动员”与“裁判员”身份于一体的局面。其核心特征包括:利益主体与监督主体重合,行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业主的建设诉求与监督部门的公平职责存在潜在冲突;监管流程封闭化,招标文件编制、审查等关键环节均由行业主管部门内部完成,缺乏外部制约;权力运行不透明,暗箱操作等行为难以被发现查处,监督沦为形式。

“同体监督”引发的突出问题

1.权力干预现象频发

行业主管部门掌握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专家抽取等关键权力,部分领导干部可能利用职权根据投标人需求“量身定制”条件,排斥潜在竞争对手,导致招投标“走过场”。

2.违法违规行为滋生

监督乏力使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行为有机可乘,少数企业与内部人员勾结操纵投标,不仅导致中标价格虚高,埋下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3.公平竞争环境破坏

权力干预暗箱操作使市场难以开展公平竞争,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使市场主体积极性受到打击,阻碍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4.廉政风险防控失效

监督与利益捆绑易滋生腐败现象为投标人提供特定便利损害公共利益败坏党风政风。

破解“同体监督”困局的必要性

破解“同体监督”困局是落实招投标领域改革要求的必然举措,也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行动。从彭泽县的实践,既是落实江西省委巡视整改责任的关键抓手,也是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监管需求的现实需要。此外,还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路径。构建独立公正的监管机制,不仅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助推器”,更是推进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通过制度创新扎紧权力“笼子”,从源头防范腐败。

 

核心举措:“双重审查”机制的构建与实施

 

“双重审查”机制的制度设计

为破解“同体监督”困局,彭泽县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构建招标文件“双重审查”机制:对行业监督部门担任项目业主或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须经行业主管部门招标办初审后,再由县发改委组织复审,复审通过方可上传发布。这一制度设计的核心逻辑是引入“专业审查+综合监管”双重制衡,打破行业主管部门“自家项目自家审”的封闭流程。行业主管部门“初审”侧重专业性把关,县发改委“复审”侧重公平性、合规性把关,实现专业性与公正性有机统一。

“双重审查”机制的核心原则

1.独立性原则

县发改委作为综合监管部门,复审过程不受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等干预,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统一标准审查,保障结果公正。

2.专业性原则

行业主管部门立足专业优势,从技术规范、项目需求角度初审;县发改委组建涵盖工程管理、公平竞争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复审,保障专业性。

3.合规性原则

双重审查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等法律法规,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条款、不合理门槛等,保障招投标合法合规。

4.高效性原则

优化审查流程,明确初审、复审时限,减少因审查环节过多导致项目延误,保障招投标高效推进。

双重审查”机制的实施流程

1.招标文件编制

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按项目需求和法律法规,编制包含项目概况、技术参数、资格条件、评标标准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2.行业主管部门初审

项目业主将招标文件提交本部门招标办,初审小组从行业技术规范、资格条件合理性、评标标准科学性等角度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彭泽县发改委。

3.县发改委复审

彭泽县发改委组成复审小组,重点审查招标文件合规性、公平性,发现问题反馈整改,直至复审通过。

4.招标文件发布

经双重审查通过后,在指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发布,启动招投标程序。

 

实践意义

 

提供“彭泽经验”。“双重审查”机制有效解决“自己监督自己”问题,为江西省乃至全国破解同类难题提供实践样本。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招投标秩序减少行政干预,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放管服”改革廉政建设有机统一。增强政府公信力。规范透明的招投标活动使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增强投标企业对彭泽县招投标市场的信心和满意度。

 

 

招投标领域“同体监督”是制约市场公平竞争的关键症结。彭泽县以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和九江市纪委调研课题为契机,创新构建“双重审查”机制,打破“自己监督自己”的监管闭环,配套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有效缓解了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通过这一举措,彭泽县不仅进一步防范招投标廉政风险、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更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彭泽经验”。未来,彭泽县将持续深化制度创新,完善监管机制,努力建设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注入新活力。

 

  (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