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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共采购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演化过程。文章以世界银行和美国联邦采购制度为研究对象,系统梳理两大制度体系的演进历程。世界银行采购制度从1960年代的成文规则起步,经过1985年《标准招标文件》的引入、1995年至1996年的重大修订,于2016年完成从固定“菜单”到灵活“工具箱”的重大转型,2025年至2026年进一步引入最低质量权重、早期市场接触等改革举措。美国联邦采购制度则经历了南北战争时期的奠基、二战后的基本法确立、1980年代的规制化、1990年代的简化改革等多个阶段,最终形成以《联邦采购条例》为核心的统一操作体系。通过对两大制度演进过程的详细考察,文章归纳出公共采购制度演化的若干共性特征,旨在为理解公共采购制度的变迁规律提供参照。
【关键词】公共采购;世界银行;美国联邦采购;制度演化
公共采购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演化过程。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由于历史传统、法律体系、治理结构的差异,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采购制度。然而,在这些差异背后,是否存在一些共性的演化规律?制度变迁通常由哪些因素驱动?技术基础设施在制度演化中扮演什么角色?
笔者试图通过对两个重要参照系——世界银行和美国联邦政府——采购制度演进历程的详细考察,回应上述问题。之所以选择这两个对象,是因为它们代表了两种不同类型的采购制度:世界银行作为多边开发机构,其采购制度须适用于众多借款国,具有标准化和外部嵌入的特征;美国联邦采购则是一个国家国内制度的典型,经历了超过200年的渐进演化。两种制度虽然形态不同,但在演化逻辑上呈现出若干值得关注的共性特征。制度经济学中的路径依赖理论指出,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及未来可能的选择,这一理论为理解公共采购制度的渐进演化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
世界银行采购制度的演进
世界银行成立于1945年,但其采购制度并非“与生俱来”。在成立后的最初十几年,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主要集中在欧洲战后重建领域,采购工作主要依靠实践中的摸索,并未形成系统化的成文规则。1951年,世界银行首次将国际竞争性招标引入采购工作,但这只是一种操作层面的做法,而非制度化的规范。
成文规则的确立与初步发展
进入1960年代,情况开始发生变化。世界银行贷款逐步扩展到农业、教育、电信等新领域,原有的采购做法越来越难以适应多样化的项目需求。更重要的是,借款国数量不断增加,各国需要一套统一的、标准化的程序指引。在此背景下,世界银行于1961年制定了第一版《贷款采购指南》。1964年,第一代采购规则正式颁布,全称为《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贷款采购指南》(Guidelines:Procurement Under IBRD Loans and IDA Credits,简称《采购指南》)。这标志着世界银行采购制度从实践摸索进入了成文规则时代。
在1960年代至1970年代,世界银行贷款规模迅速增长。世界银行支付的采购经费在1967财年首次达到每年10亿美元规模,在1974财年达到20亿美元规模,1970年至1974年期间年均采购额略高于15亿美元。采购规模的扩大和借款国的增多,对采购制度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标准招标文件》的诞生与早期推广
1970年代至1980年代,世界银行采购框架中还有一项重要进展——《标准招标文件》的编制与推广使用。在《标准招标文件》出现之前,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招标文件往往由各借款国自行编制,格式不一、条款各异。这种情况带来了多重问题:借款国编制招标文件的难度较大,世界银行审查的工作量和周期较长,投标人面对不同国家招标文件的不同格式也容易产生困惑。更根本的问题是,《采购指南》中的原则性规定需要转化为具体的操作文本才能真正落地,而缺乏统一的招标文件格式恰恰阻碍了这一转化过程。
为解决上述问题,世界银行从1970年代末着手编制《标准招标文件》。1985年,世界银行首次正式引入《标准招标文件》。初期的《标准招标文件》主要针对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下的工程采购。此后,《标准招标文件》的数量不断增加,覆盖范围持续扩大,逐步成为世界银行采购框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整个1970年代至1990年代期间,《采购指南》持续修订,但基本框架保持稳定。国际竞争性招标始终被视为基准采购方式。世界银行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其采购要求和原则可以通过管理得当以及给予国内承包商适当优惠的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得以实现。其他采购方式如有限国际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询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等,仅被允许在特定例外情形下使用。
1995年至1996年的重大修订
1995年1月,世界银行对《采购指南》进行了重大修订。随后,世界银行根据新指南编写了新的《标准招标文件》,并要求借款国在世界银行项目的采购中必须使用新文件。1996年1月和8月,世界银行又对《采购指南》进行了两次补充修订。修订后的《采购指南》分为3个部分,另有4个附件。这一时期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世界银行采购制度的规则体系,《标准招标文件》也从最初的工程采购模板逐步拓展覆盖货物采购等领域。从1985年首次引入到1996年修订,《标准招标文件》已形成覆盖工程和货物两大类别的基本框架。
新千年后的渐进调整
进入21世纪,世界银行采购制度继续渐进调整。2006年,世界银行最后一次发布了以第一代《采购指南》原名称命名的版本。2011年,世界银行将采购规则更名为《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资助的货物、工程和非咨询服务采购指南》(Guidelines:Procurement of Goods, Works and Non-consulting Services under IBRD Loans and IDA Credits and Grants by World Bank Borrowers,简称2011版《采购指南》)。采购范围得到扩大,采购程序的透明度和采购方式的灵活性也有所提升。
在这一时期,标准采购文件体系也在持续扩展和细化。到2010年代中期,《标准招标文件》已从最初的工程和货物采购模板,发展为覆盖货物、工程、非咨询服务和咨询服务四大采购类别的文件体系,不同采购类别根据合同金额、技术复杂性和市场条件等风险因素进一步细分。咨询服务的标准文件体系则根据选择方法的不同,设置了对应的征求建议书模板。与此同时,几个重要问题逐渐积累:
第一,随着借款国采购能力的提升,部分国家开始对世界银行的事前审查程序不满,认为其过于烦琐,延长了项目周期。第二,越来越多的大型复杂项目,如基础设施、能源、信息技术等,因为往往需要供应商提供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标准化的国际竞争性招标难以满足这些项目的需求。第三,借款国和供应商普遍反映,有限的采购方式“菜单”难以适应不同项目在规模、风险和市场条件上的差异。这些问题在2000年代后期日益突出,为后续的重大改革积蓄了动力。
2016年新采购框架:从固定“菜单”到灵活“工具箱”
2012年,世界银行启动了对其贷款采购政策的全面审议和改革工作。经过4年的准备,2016年7月,世界银行董事会正式批准了全新的采购框架。这是世界银行成立以来采购制度最大规模的改革。
新框架建立了《采购政策》《采购指令》《采购程序》《借款人采购法规》4个层级的金字塔式结构。《采购政策》由董事会批准,确立了7项核心采购原则:物有所值、经济、诚信、符合所需、效率、透明和公平。《采购指令》由管理层签发,规定了运营规则和各方角色。《采购程序》详细规定了采购规划、实施、合同管理的具体步骤。《借款人采购法规》则是借款人日常操作的直接依据。这一分层设计的制度逻辑在于实现稳定与灵活的平衡:高层级文件保持长期稳定,低层级文件可以随业务需要及时更新。
在采购方式选择机制上,新框架实现了根本性转变。2011版《采购指南》仅提供了有限的几种采购方式,而新框架允许借款人在选择方法、市场方法、采购安排、合同类型等多个维度中进行灵活组合。选择方法包括征询建议书、征询投标文件、询价和直接选择4种;市场方法包括公开竞争、有限竞争、直接方式、国际或国内市场方法5种;采购安排包括公私合作、联合国机构采购、电子反向拍卖等。这些维度的组合理论上可达71种之多。这一设计的核心理念是符合所需,即采购方式应当与采购目的、风险状况和市场条件相匹配。
新框架还引入了若干重要的配套制度。《项目采购发展战略》要求借款人在采购启动前制定系统性采购策略,涵盖需求分析、市场条件评估、风险管理等内容,须在项目评估阶段完成编制,经世界银行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采购执行阶段。同年,世界银行推出了全新的电子化采购平台——采购信息追踪系统(Systematic Tracking of Exchanges in Procurement,简称STEP)。该平台是一个端到端的电子化采购处理和跟踪平台,涵盖采购规划、实施、活动跟踪、合同管理、报告与分析等模块,所有向世界银行提交的文件自动归档,相关各方能够实时获取相关信息和数据。STEP平台上线后,世界银行采购交易的中位完成时间实现了年均复合下降7%的效率提升。
在新框架下,标准采购文件体系的定位也发生了变化。此前的《标准招标文件》主要是作为各类采购方式的固定模板,借款人须根据采购类型选择对应的模板使用。新框架则将标准采购文件体系与新的采购方式选择机制相衔接,使其成为支持灵活组合操作的工具。《标准招标文件》不再只是固定模板的集合,而是按照风险分层和采购类别系统设计的文件体系,借款人可以在这一体系内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选择适用的模板。
2025年至2026年的最新改革
在2016年改革的基础上,世界银行于2025年至2026年推出了进一步的改革举措。
2025年3月,世界银行引入了一系列旨在提升投资项目融资采购成效的措施。首先,2025年3月起,世界银行在大多数国际竞争性采购中强制要求最低50%的质量权重。具体权重根据采购风险和合同价值分4档确定:高风险/大额合同50%~80%,高风险/小额合同60%~100%,中低风险/大额合同10%~40%,中低风险/小额合同20%~30%。其次,对于估计合同价值超过一千万美元的合同,早期市场接触被整合为世界银行采购流程的强制性环节,目的是吸引高质量投标人并优化采购策略。最后,世界银行还将与客户合作,将较小的采购包整合为更大规模,并为供应商提供直接付款选项以降低供应商收款风险。此外,世界银行还引入了银行协助采购机制,使世界银行能够代表借款人进行采购和谈判。
2025年9月发布的《第七版借款人采购法规》进一步强化了可持续发展要求。该版法规明确规定了本地劳动力参与的最低比例,要求土木工程合同项下不低于30%的劳动力成本用于雇用本地人员。借款人须在《项目采购发展战略》中对本地劳动力市场能力和可用性进行评估,并建立季度报告机制和含关键绩效指标的合规监控计划。这一修订标志着世界银行首次将社会政策目标以明确的量化指标嵌入采购规则。
2026年1月,世界银行启动了《标准招标文件》的全面重新设计。自1985年首次引入《标准招标文件》以来,数量和覆盖范围不断增加,并经历了周期性的更新,最近一次更新在2025年9月。但以往的更新主要是增量式修订,而非对内容、格式或交付平台的全面审查。截至本次改革启动前,标准采购文件体系已包含50种英文版本,许多已翻译成法语和西班牙语,每种针对特定采购类别和风险特征而设计,覆盖从全球最复杂基础设施项目到简单货物的各种采购,每年覆盖约二百亿美元采购额。本次重新设计的目标包括:与国际公认最佳实践在内容、风格和格式上对齐,尽可能简化和加快招标文件起草过程,使用更平实的语言,设计适应电子采购平台的数字化格式。
世界银行采购制度演化的特征
纵观世界银行采购制度从1960年代至今的演进历程,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制度变迁通常是对实践问题的回应。1990年代积累的对旧有采购方式选择过少、制度僵化的普遍不满,最终推动了2016年的灵活“工具箱”改革;对低价中标的广泛批评,推动了2025年的最低质量权重要求;《标准招标文件》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纸质到数字的每一次演进,也都是对实践中具体问题的回应。每一次重大改革都不是凭空设计的理想蓝图,而是对既有实践中突出问题的制度回应。
第二,制度演化的方向是渐进式的。从1961年的第一版《贷款采购指南》,到1964年的正式颁布,到1995年至1996年的重大修订,再到2016年的全面重构,世界银行采购制度经历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持续演化。从1985年首次引入《标准招标文件》,到2026年全面重新设计,同样是41年渐进积累的结果。重大改革往往建立在长期积累的经验和问题之上。
第三,技术基础设施在制度演化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STEP电子化采购平台不仅提高了操作效率,更为世界银行提供了对借款国采购活动进行实时监控、数据分析、风险识别和能力评估的治理工具。平台积累的数据成为制度评估和政策调整的实证依据。《标准招标文件》与STEP平台的深度融合,使制度规则、操作模板和电子化平台三者形成有机整体。
第四,制度分层是实现稳定与灵活平衡的有效方式。《采购政策》《采购指令》《采购程序》《借款人采购法规》4个层级各自承担不同功能,高层级文件保持长期稳定,低层级文件可以随业务需要及时更新,既保证了制度的连续性,又保持了足够的灵活性。《标准招标文件》作为操作层面的工具,其更新频率远高于政策和法规,正是这一分层设计的典型体现。
美国联邦采购制度的演进
与世界银行采购制度由外部嵌入的标准化特征不同,美国联邦采购制度是一个国家国内法渐进演化的典型。它历时超过200年,在应对战争、经济危机、腐败丑闻和效率危机的反复洗礼中,逐步从高度分散、无序的部门采购,走向统一规范、有法可依的现代采购体系。这一过程呈现出清晰的阶段性特征——每一次重大制度变迁,都是对当时最紧迫实践问题的回应。
南北战争时期:联邦采购制度的奠基
在美国独立后的最初几十年,联邦采购处于高度分散的状态。不同部门各自采购所需物资,缺乏统一的规则和协调机制。南北战争的爆发彻底改变了这一状况。战争期间,联邦政府面临前所未有的采购需求,但军方缺少相应的采购人员、培训以及控制,导致采购中出现了诸多劣质物资、高额收费、贿赂、欺诈等问题。
1862年,战争部长埃德温·斯坦顿决心改变这一状况,宣布要系统地解决这些问题。军事采购权首先从战争指挥官移交到分散的军需官手里,然后再集中到华盛顿的总军需官手中。同年,美国国会通过立法,要求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以书面形式签署合同、禁止合同佣金、要求所有合同向美国国会报告,还规定如果承包商存在欺诈行为,将受军队法律的约束并在军事法庭接受审判。这是美国联邦政府采购的第一项专门立法。
南北战争时期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至今没有改变,包括:政府采购活动由合同官执行;采购活动必须遵循竞争原则;没有预算不得采购;在采购中要防止承包商提供劣质产品、欺诈或延误。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民用采购的起步与政策功能的引入
与军事采购相比,民用采购的制度化进程较为缓慢。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联邦政府成立了若干临时机构协调战时采购,但战后即解散。
19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催生了政府采购作为政策工具的运用。1931年的《戴维斯-培根法》要求联邦政府两千美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支付给工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1934年颁布的《科普兰法》规定,对于全部或部分政府投资的项目,禁止承包商扣减工人工资,也禁止工人向承包商或分包商支付回扣。1936年的《沃尔什-希利公共合同法》为所有联邦政府一万美元以上的货物合同建立了劳动保障标准。1938年颁布的《公平劳动标准法》建立了适用于一般工人的全民性最低工资标准和最长工作时间。这些法律标志着政府采购开始承担社会政策功能。
二战后:两部基本法的确立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国会认识到需要系统规范军事采购和民用采购。在二战中,各军种的采购方法各不相同,但都将谈判作为主要采购手段,采购的随意性较大。在战后的和平时期,美国国会认为有必要将各军种的采购程序统一并规范化。
1947年,美国国会制定了《武器装备采购法》,于1948年2月19日由杜鲁门总统签署生效。该法适用于美国国防部、军事服务部门、海岸警卫队和国家航空航天局的采购,规定了各机构签订政府合同的程序,特别授权国防部长有权签署执行法规。该法篇幅不长、简单明了,却是国防采购制度的重要基石,颁布后经过多次修订。
194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财产与行政服务法》。该法规定了联邦财产的采购程序,正式引入了谈判的采购方式,同时明确规定了集中采购的政策和方法。根据该法成立的美国联邦总务署负责所有行政分支的采购,但是允许国防部长因国家安全的考虑豁免军事采购。《联邦财产与行政服务法》是规范民用采购的重要法律。
以上两部基本法奠定了美国联邦采购制度的法律基础。
1960年代至1970年代:配套法律的完善
在1960年代至1970年代,美国联邦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配套法律体系。196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诚实谈判法》,于1962年9月10日由肯尼迪总统签署生效。该法要求对于通过谈判授予的合同,承包商提供真实、完整、及时的成本及价格信息,是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重要保障。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合同争议法》,于1978年11月1日由卡特总统签署生效。该法规定了承包商和合同官解决合同中争议以及与合同相关的争议的具体程序。
1980年代的规制化浪潮
1980年代是美国联邦采购制度规制化的高峰期。这一时期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法律,通过减少采购决策中的自由裁量权来防范腐败风险。
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合同竞争法》,于1984年7月18日由里根总统签署生效。《合同竞争法》对《武器装备采购法》和《联邦财产与行政服务法》进行了重大修订,使它们与有关采购的规定尽可能趋向一致,以期形成统一的联邦采购法律法规体系。该法一方面强调了完全和公开竞争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承认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都是实现完全和公开竞争的有效方式。该法扩大了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强化了竞争机制,严格限制了采购官员在控制竞争范围和预期投标商数量方面的权力,对采购程序提供了大量具体指导。
1988年,美国政府采购史上爆发了最大的丑闻——“伊尔温德事件”。1988年6月14日,美国联邦调查局特工执行了超过40份搜查令,揭露了国防承包领域的大规模欺诈行为。作为回应,美国国会通过了《采购诚信法》(原为《1988年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法修正案》第6章)。该法禁止承包商和采购人员在采购期间故意提供或索要未来的工作聘用或商业机会,禁止泄露任何影响采购公平或政府谈判地位的信息,违者将视性质不同承担合同、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这一时期,规制化的代价是采购效率的下降。到了1980年代末期,天价采购案件不断曝光。总部位于华盛顿的政府监督项目组织在1980年代曝光了国防部436美元的锤子和7600美元的咖啡壶,这些案例成为政府浪费的象征。严格的规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但也推高了采购成本、延长了采购周期。
1990年代的优化改革
1986年,里根总统任命的国防管理特别工作委员会提交了著名的《帕卡德报告》。该报告认为过于复杂的法律体系给采购工作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建议国会简化采购程序。这一报告推动了1990年代的采购改革。
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联邦采购优化法》,于1994年10月13日由克林顿总统签署生效。该法对《武器装备采购法》《联邦财产与行政服务法》《诚实谈判法》等法律做出了重要修订。主要变化包括:将可以豁免《合同竞争法》而使用简化程序的小额采购限额从原先的25 000美元提高到100 000美元;将2500美元以下的采购定义为微小采购,合同官甚至可以直接去超市购买商品;将《诚实谈判法》中需要承包商提交成本及价格信息的合同门槛从100 000美元提高到500 000美元;鼓励合同官采购商业产品和货架商品;要求联邦政府部门开发联网的计算机系统,实现采购的电子化。
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克林格-卡亨法》。该法是《1996财年国防授权法》的组成部分,于1996年2月10日由克林顿总统签署生效。《克林格-卡亨法》由《联邦采购改革法》和《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两部分合并而成。《联邦采购改革法》旨在推动全部政府范围内的采购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引入设计—建造两阶段程序,修改《采购诚信法》,扩大《诚实谈判法》例外情形的范围,修改商业产品的采购规则,对采购人员能力建设提出要求。《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要求美国各政府部门要像有效率的盈利企业那样管理信息技术产品,实行资金计划和投资管理项目,采用基于表现和基于结果的方式采购信息技术产品,促进跨部门的采购,指定首席信息官,采用模块化采购方式。
1990年代改革的核心理念是让政府采购像私人企业一样用更简单的方法从私人市场采购各种货物和服务,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减少行政成本及节约纳税人资金。改革使许多原先不曾为政府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有了与联邦政府合作的机会。
《联邦采购条例》的系统化与统一功能
在美国联邦采购制度的演化过程中,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制度创新是《联邦采购条例》(Federal Acquisition Regulation,简称FAR)的制定。在FAR出台之前,美国各政府部门执行各自的采购规则,国防部门适用《国防采购条例》(Defense Acquisition Regulations,DAR),民用部门适用《联邦采购条例系统》(Federal Procurement Regulations System,FPRS)。两套体系并行导致规则不一致和协调困难。
1983年9月19日,美国联邦总务署、国防部和国家航空航天局联合发布了FAR,并于1984年4月1日正式生效,首次将国防采购和民用采购的操作规则纳入同一体系。FAR将所有有关采购的法律规定具体落实到操作层面,内容极为详尽。它规定了从采购计划、签约方式、社会经济项目、合同管理到标准条款和表格的全部内容,是每个合同官日常操作的直接依据。FAR的修订由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下设的FAR理事会完成。重大修订必须在生效前至少30天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美国各部门可以在FAR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作为FAR的增补。这些实施细则的法律效力仅限于颁布部门之内,且不得与FAR相抵触。美国国防部、美国陆军、美国陆军工程兵团等都颁布了各自的实施细则。FAR还允许各政府部门在特定情形下有所偏离,但需要经过必要的批准程序。
FAR的存在实现了跨部门采购规则的统一。无论美国国防部采购武器装备,还是美国内政部采购办公用品,适用的都是同一套操作规则。这一设计避免了因部门差异而导致的规则碎片化,是美国联邦采购制度区别于许多国家的重要特征。
美国联邦采购制度演化的特征
纵观美国联邦采购制度从南北战争至今的演进历程,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制度变迁通常是对具体问题的回应。南北战争的腐败催生了第一部采购立法,“伊尔温德事件”倒逼诚信立法,天价采购丑闻推动了优化改革。每一次重大改革都是对实践痛点的制度回应。
第二,制度演化呈现钟摆式特征。规制化与反规制化交替出现,在腐败风险和效率损失之间寻求平衡。1980年代的规制化浪潮是对腐败问题的回应,1990年代的优化改革则是对效率损失的回应。
第三,统一的操作规则层可以实现跨部门的制度协调。FAR的存在,使美国能够在保留多部基本法并存格局的同时,实现操作层面的规则统一。
第四,合同官制度和采购人员能力建设是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保障。1990年颁布的《增强国防采购人员能力法》要求国防部为采购人员建立教育与培训标准、确立教育与培训需求以及相关课程,建立了国防采购人员的初、中、高3级体系和证书制度。这一做法后来扩展到民用采购领域。
第五,技术基础设施在制度演化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联邦采购数据系统设立于1979年,依据《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法》(1974年8月30日生效)的要求建立,对采购信息进行采集和分类,为制度评估和政策调整提供数据基础。
两大制度演进的比较与启示
通过对世界银行和美国联邦采购制度演进历程的考察,可以归纳出若干共性特征:
其一,制度变迁的驱动力。两大制度体系的重大变革都不是源于理论推演或理想蓝图,而是对实践中突出问题的回应。腐败问题推动规则细化,效率问题推动程序简化,质量问题推动评审机制改革。制度演化的方向始终指向解决当前最紧迫的问题。
其二,制度演化的路径依赖。历史存量和制度惯性是任何重大变革都必须面对的现实约束。美国至今未制定统一的公共采购法,而是保留了《武器装备采购法》和《联邦财产与行政服务法》并行的格局。世界银行2016年改革虽然实现了从固定“菜单”到灵活“工具箱”的转型,但仍然保留了国际竞争性招标作为重要采购方式的地位。制度演化的每一步都受制于既有的制度存量。
其三,分层设计的制度优势。世界银行的《采购政策》《采购指令》《采购程序》《借款人采购法规》4层体系和美国的联邦采购法律体系,都体现了分层设计的思路。高层级文件保持长期稳定,低层级文件可以随业务需要及时更新,既保证了制度的连续性,又保持了足够的灵活性。
其四,技术基础设施的支撑作用。世界银行的STEP电子化采购平台和美国的联邦采购数据系统表明,技术基础设施不仅是效率工具,更是制度演化的重要支撑。平台积累的数据成为制度评估和政策调整的实证依据,使管理层能够监控改革各项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
其五,专业能力建设的基础地位。美国的合同官制度和采购人员能力建设体系,以及世界银行对借款国的持续培训,都表明专业能力是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保障。没有合格的人员,再完善的制度设计都难以在实践中有效运行。
结语
世界银行和美国联邦采购制度的演进历程表明,公共采购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制度变迁通常始于对具体问题的回应,沿着路径依赖的方向推进,并高度依赖技术基础设施与专业能力建设。分层设计是实现制度稳定与灵活平衡的有效方式,而统一的操作规则层可以在保留多法并行的前提下实现操作层面的协调。
上述国际经验的价值不在于提供可以直接移植的制度方案,而在于揭示公共采购制度演化的基本规律。各国的采购制度都是在其特定的历史传统、法律体系、治理结构和发展阶段中逐步形成的。理解这些规律,有助于在尊重本国制度存量的基础上,识别制度改进的方向和可行的方法。
(作者单位:国际关系学院经济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