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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变革加快培育行业新质生产力的形成逻辑

卢艺 潘辉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2024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进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并对“新质生产力”定义作出系统性阐述;202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公共资源交易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作出了“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等重要制度性安排,为公共资源交易行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发展方向和行动路径。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大背景下,笔者以数字新质生产力为切入口,探讨数字化变革加快培育公共资源交易行业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制度逻辑、技术逻辑与经济逻辑。

制度逻辑

数字化变革催化了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

中央层面,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明确指出,“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构筑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经过一年努力,到2016年底,全国各类交易平台从4103个整合为500余个,数量减少约85%。201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15〕156号),建立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在该联席会议制度支持下,于2016年建成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汇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专家、信用、监管信息,依法依规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进行公开,并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形式丰富的信息服务。地方层面,重庆成为平台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地区。2016年,重庆市政府整合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机电设备招投标、土地及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5个市(直辖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成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相应职责职能,在行业首创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服务平台“政府强监管、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管理”平台组织运营模式。2019年,重庆获批成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之后,江西、深圳、广州、广东、上海等地交易中心借鉴重庆做法完成企业化改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数字化变革的力量催生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催化了事业制交易中心改制为企业化交易中心。

数字化变革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统一

中央层面,继63号文之后,2019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进一步明确,“坚持统一规范……不断完善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促进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充分共享”。2016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令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令)出台,统一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法制要求;2019年、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印发、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19〕2024号)、《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23〕1551号),统一了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发改办法规〔2019〕509号),统一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2016年、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牵头分别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发改办法规〔2016〕2024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发改办法规〔2018〕1156号),统一了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规范。

地方层面,重庆的做法较为亮眼。2017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35号);2019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配套制定了14套招标投标文件范本,健全完善“1+13+14”的制度规则体系;2020年,重庆获批启动国家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并于2021年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验收,制定和实施标准122项,交易服务标准覆盖率达100%。此外,在服务标准化试点方面,2016年,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并于当年通过验收,建成包含3个子体系共113项标准组成的公共资源交易标准体系;2018年,“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被确定为2018~2019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该项目是全国首个国家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2020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名单后,先后于2021年、2024年通过国家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在全国率先出台智慧平台建设、区块链、信用指数等领域相关标准,形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广州经验”“广州标准”;2023年,由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见证管理规范》等12项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综上所述,数字化变革通过推动交易信息的数字化和标准化,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交易规则、平台标准、数据规范等的统一化和规范化。

数字化变革优化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治理协同

公共资源交易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以下简称722号令)第五十六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39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建立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有关部门建立的电子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市场主体信息、交易信息、行政监管信息的集中交换和同步共享”;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立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市场主体,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加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监管系统连接不同部门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共享和互通,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为行政监督部门、纪委监委、审计部门提供在线监督通道,使各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中能够更好地协同工作,如在发现可疑交易行为时,相关部门可以快速响应,共同调查和处理。例如,重庆研发建成“渝易通”大数据智能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监管部门可以更准确地识别交易中的风险点和异常行为,从而制定更加精准的监管策略,提供实时监管数据和分析报告,帮助监管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9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建立由市场主体以及第三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所辖行政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供公共服务情况进行评价。”数字化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途径来参与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平台获取交易信息,提出疑问或举报违规行为,与官方监管部门形成良性互动。这种社会监督与官方监管的协同,有助于增强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此外,对于涉及多个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通过共享交易数据和监管信息,不同地区的监管部门能够共同制定和执行监管策略,实现跨区域的协同监管,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平性;监管系统与监管制度相结合,推动监管制度和监管技术协同创新,形成更加高效和精准的监管体系,如海南通过与技术结合的“机器管招投标”,设定自动化的监管规则和算法,在实时交易中识别并预警潜在风险。

数字化变革便利了公共资源交易国际交流合作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是一个综合性开放性国际化的资源要素交易市场。722号令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贷款方、资金提供方与中方达成的协议对采购的具体条件另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2年中国国际公共采购论坛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我国不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加快推动政府采购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提高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公共采购市场水平;上海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清介绍,上海主动对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GPA)等高标准国际规则,加快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并在上海自贸区率先实施与GPA规则接轨的政府采购制度规则。

《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选择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为首批试点城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通过数字化变革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际招标采购、拍卖竞价先进做法、最佳实践,采用国际通行规程、通行范例、通行范本,通过制度互鉴、规则互通、技术互促、数据互换、市场互融、监管互联,推动各国共享交易信息、交流监管经验、合作开展技术研发等,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全球化合作与发展,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性开放性资源要素交易大市场。

技术逻辑

数字化变革改变了公共资源交易传统方式和制度流程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75号)提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提高交易效率和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解决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突出问题方面的优势,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服务,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职提供便利”。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提出,“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全国各地交易中心利用信息技术对公共资源交易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形成“一网三平台”基础架构(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服务平台-交易平台-监管平台),实现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一是通过电子化交易方式,交易双方可以依托网络平台进行信息交换、文件传输和在线操作,大幅缩短交易周期,减少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改变了传统纸质化和现场化交易方式,提高了交易效率。

二是通过电子化交易方式,实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包括审核批准信息、资格预审信息、合同信息、澄清信息等,市场信息得以充分披露和共享,这使各方参与者能够及时了解交易动态,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

三是通过电子化交易方式,全国各地推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分散式席位制评标等交易方式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优化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制度流程。

四是通过电子化交易方式,连接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和监管平台,实现在线审批,减少了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同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还可实现自动化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数字化变革提升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722号令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指出,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加快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

其一,数字化变革通过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市场主体服务质量和满意度。通过建设全国统一的交易信息发布系统,汇集和发布各类交易信息,使得信息高度融合,准确、及时、权威,市场主体“一网总览”交易信息,降低了市场主体信息搜寻成本;通过建设“全流程在线交易平台”,实现项目从登记备案、进场受理、公告发布、文件下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远程解密、开标、评标评审到中标通知书发放以及合同签订等环节全程网上办理,市场主体“一网办理”交易业务,降低了市场主体管理成本与时间成本;通过建设“线上交易金融服务平台”,提供中标贷,采购贷,电子保函(保证金保函、工资保函、履约保函、低价保函)等,市场主体“一网申请”金融服务,降低了市场主融资成本和资金占用成本。

其二,数字化变革通过增强市场主体个性化服务感受改善用户体验和满意度。通过优化数字化交易服务机制,配套制定完善各项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推动实施《“零跑路”交易事项清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等,以最大限度地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推进服务精准化,让市场主体“一次不跑或最多跑一次”,改善市场主体用户体验;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客户满意度测评制度,实现评价对象和服务渠道全覆盖,以便及时了解并改进服务质量;通过实施容缺受理和绿色通道,对于部分项目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即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材料不完善的情况下先行启动招标程序,后续完善材料并承担相关风险),大大提高招标效率并改善用户体验;通过加强用户与平台之间的互动和沟通,及时反馈问题和需求,跟踪落实问题整改并改善用户体验。

数字化变革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创新和科技发展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通过数字化变革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云平台+”“大数据+”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创新和科技发展。

第一,“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如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用“互联网+系统升级、开标大厅、数字留痕、电子保函”,推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卡位式评标等技术创新,让企业投标“网上办、线上发、指尖投、云端开、异地评”,做到“受理、投标、开标、评标、见证等环节”全程“零见面”。

第二,“移动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智慧移动+指尖交易”,研发上线移动交易App(Application,应用程序),拥有手机上传文件、手机线上开标、扫码认证、金融服务掌上办理、封闭式交易等80多项创新功能,实现了招投标全流程掌上办、交易“一网通办”、提升平台服务效能和企业招投标效率三大应用价值。

第三,“物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于3D(Dimensions,维度)建模、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研发上线交易场地智能综合管控平台,截至2024年8月,集成13套场地管理子系统和17套电子交易系统,通过3D可视化控制,实时远程管理2500多个智能化终端等,实现了交易场地的智能管控、智能调度、智能引导、智能操作。

第四,“人工智能+公共资源交易”:如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打造公共资源交易“海南模式”,即“1+3”“机器管招投标”系统(“1”指保障“机器管招投标”系统运行的体制机制,“3”指交易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构建数据全互通、规则全自动、业务全覆盖、过程全智能、结果“零信任”的公共资源交易“机器管”体系。

第五,“区块链+公共资源交易”:如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平台,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上链共享;开发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手机App,大力推行“掌上办、指尖办”;运用区块链加密算法、分布式记账等技术优势,实现上链数据可溯源、不可篡改,有效保障交易安全可靠。

第六,“云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如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打造“全景展示、数据汇集、分析研判、监测预警、评价评测”的“阳光四季”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智慧云平台,实现了从“系统整合”向“数据整合”、从“分散式”向“一体化”、从“经验判断”向“智慧监管”、从“看场子”向“管交易”、从“信息化”向“智能化”的五大根本转变。

第七,“大数据+公共资源交易”: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发上线“渝易通”大数据智能服务平台,截至2024年8月,汇聚了数据10 000万余条,构建了1700余项关键指标的决策分析指标框架体系,涵盖数据决策、数据统计、数据监管、数据画像、数据管理和数据服务六大功能,形成全面系统对接、全域数据采集、全程数据追溯、全息数据画像、全景数据分析“五全”优势,应用于服务宏观决策、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平台管理和服务智慧监管等多种场景。

数字化变革改善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质效和治理效能

公共资源交易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也是监管的重点方向。数字化变革改变了监管方式,改进了监管质量,改良了监管效果,改善了监管效能,数字监管与综合监管融合让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运行。39号令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项目登记,公告发布,开标评标或评审、竞价,成交公示,交易结果确认,投诉举报,交易履约等交易全过程监控。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关联比对分析机制,开展监测预警,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监管重点。

一是数字化变革改变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式。通过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和建立数字化监管系统,对交易数据进行实时收集、分析和处理,实现对交易过程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提供丰富的数据支持和证据材料,为监管部门提供有力的支撑,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使得交易过程更加公开、公正和公平,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是数字化变革改进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质量。通过数字化手段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监管部门可以建立全面的监管档案,记录交易过程、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等信息,对交易活动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数字化监管还可以实现监管信息的共享和互通,避免了信息孤岛和重复劳动,降低了监管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

三是数字化变革提升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效果。数字化监管不仅可以对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还可以对交易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运用机器学习等先进技术,监管部门可以预测和识别潜在风险,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避免风险的发生;运用大数据分析应用技术,对违规行为和违规主体进行精确定位,实施精准打击,提高监管的威慑力和有效性。

四是数字化变革改善了公共资源交易治理效能。通过数字化手段实施数字化监管,不仅提高了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还可以加强与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各方之间的互动和沟通,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推动社会治理精准化和政府决策科学化,进一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经济逻辑

数字化变革提升了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效益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要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健全要素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数字化变革对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效益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数字化变革降低了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成本。如前所述,数字化变革降低了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包括人力成本、沟通成本、管理成本、资金成本等,也包括推动资源配置过程更加透明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和降低了监管成本,通过推动信息互联互通降低资源无效利用的错配成本以及资源闲置浪费的环境成本等。

其次,数字化变革提升了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效率。除数字化实现了交易流程的优化和简化,提高流程效率外,利用数字技术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公共资源要素的分布和需求情况,通过精准的数据分析和匹配算法,数字化平台可以更准确地找到潜在的买家和卖家,缩短交易周期,为交易双方提供准确和实时更新的数据支持,从而提高交易决策效率和交易成功率,实现公共资源要素更精准、更高效的配置。

再次,数字化变革增强了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效益。数字技术扩大了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通过数字化交易能力复用,推动更多资源要素进场交易,可以覆盖更广泛的市场,扩大市场规模形成规模效益;数字技术提升了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效果,通过放大数字化平台资源要素和客户群体集聚辐射作用,不仅可以更加精确地评估公共资源要素的价值,使公共资源要素价值链最大化,也可以让交易双方发现潜在的交易机会和价值,更好地预测和满足市场需求,减少资源浪费,使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提升公共资源要素利用率;数字技术提高了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普及性、普惠性和便利性,通过数字化平台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交易需求,使得社会公众都能够享受到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优质公共服务。

最后,数字化变革增加了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收益。数字化变革不仅让公共资源要素更有价值,也让交易机构通过降低交易服务支出、减少机构运行成本,提高交易成功率、提升溢价节支率,扩大交易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提供数据服务、咨询服务,提高增值收益等扩大了额外的收入来源。

数字化变革促进了公共资源要素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要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研究明确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的标准和方式,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方式,加强各类监管的衔接配合等。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建成数据服务栏目,涵盖市场主体、成交项目、交易龙虎榜及接口服务;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建设了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多种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编程接口)覆盖全国产权市场数据,实现全国产权交易项目统一、规范、及时披露。

从地方层面来看,各地区通过数字化变革进一步加深全国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作,应用信息共享技术,建立快速、及时、透明的信息传递和共享机制,打破地域限制和行业壁垒,构建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公共资源交易全国统一大市场格局。例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建成了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门户一体化服务平台,形成信息集中发布、CA(Certificate Authority,证书授权)互认、专家跨省抽取、场地跨省预约、远程异地评标等一体化服务;重庆、四川两地紧紧围绕成渝两地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共同产权市场”“川渝重大项目交易专区”,深化协同推进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CA互认、专家资源共享、远程异地评标、招投标领域问题联动治理、数据共享开放、服务能力提升一体化合作。

数字化变革催生了公共资源交易产业链新业态新模式

2021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号)提出,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融合创新;推动数据技术产品、应用范式、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协同创新;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深化共享经济在生活服务领域的应用;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智能经济等,为发展公共资源交易产业链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明确了创新路径。

第一,数字化变革催生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具有平台经济的网络多边效应,集聚发起方、响应方、中介服务方、增值服务方等交易服务各方和产权、土地、工程、资产、货物、服务等各类资源要素,聚合了在线撮合、在线报价、在线询价、在线竞价、在线比选、在线评审等在线交易功能和网络实名认证、网络签章、网络签约、网络支付、网络开票、网络鉴证(网络见证)等网络服务功能,会催生如资产重整、带量采购、聚合支付等新业态新模式。

第二,数字化变革催生了公共资源交易共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具有共享经济的网络串联效应,可促进公共资源要素类可复用闲置、废旧、低效资源的重复交易和高效利用,会催生如工程机械设备反复租赁、工程施工队伍忙淡季交替使用、信息科技共享分包、共享开放办公空间等新业态新模式。

第三,数字化变革催生了公共资源交易智能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平台,具备智能经济的神经网络效应,通过机器学习、自主适应、人机协同、共创分享、多元融合,以流程自动化推动交易智能化,会催生如智能推荐、智能配对、智能清标、智能评标、智能策略、智能合约、智能决策、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等新模式新业态。

第四,数字化变革催生了公共资源交易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平台,具备数字经济的“数据要素×”效应,通过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会催生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商贸物流、×医疗健康、×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新业态新模式。

数字化变革凸显了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晴雨表”“灵敏计”“测度仪”作用

数字化变革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创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发挥全要素、多资源交易集聚辐射效应,为观测经济环境、经济运行、经济政策等提供了客观和直观视角。

第一,数字化变革凸显了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经济环境“晴雨表”作用。公共资源交易的海量数据能够真实反映资源配置、投资趋势以及市场活跃程度,是研判宏观经济形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交易数据对公共资源交易总体情况、各类交易变动原因及未来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准确把握经济宏观形势,成为观察地区经济热度、投资强度、产业景气度以及市场开放度、活跃度等的“风向标”。

第二,数字化变革凸显了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经济运行“灵敏计”作用。公共资源交易的海量数据不仅能够实时监测和预警公共资源交易中的风险和问题,还蕴含着丰富的经济社会风险信息,类似异常的某类资源交易数据反映的经济过热过冷信号、医疗器械集中大量采购反映的传染病信号等,有利于政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提升经济社会抗风险能力,降低经济社会风险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成为提升经济社会运行体系稳定性的“探照灯”。

第三,数字化变革凸显了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经济政策“测度仪”作用。公共资源交易的海量数据能够真实反映经济社会政策部署落实情况,类似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重要政策文件执行反馈情况等,为宏观经济决策、战略布局和政府施政提供新视角,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支撑,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科学施政施策的“测度仪”。

(作者单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责编:辛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