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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联合体投标中的误区

与单一的法人、团体组织参加投标工作不同,联合体投标虽然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但组成这一投标人的个体由于数量的增加,在实践中难免引发各种争议。联合体投标中,由于对一些细节的把握不够,常常酿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如何防范那些被疏忽的误区?

2021-03-10

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亟需明确五方面问题
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亟需明确五方面问题

2017年2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

2021-03-10

非集中单体分散方式网上远程评标的可行性探讨
非集中单体分散方式网上远程评标的可行性探讨

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一般都要求评审专家到指定的交易中心集中参加评审工作。非集中单体分散方式网上远程评标,主要是指评审专家在各自所在的物理空间,通过远程评标系统完成项目...

2021-03-10

深改视角下如何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主要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结果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制度机制。根据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深改方案》)精神,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等相关...

2021-03-10

界定投标文件混装应从“相互”的本质出发

A公司和B公司解释称:因B公司之前在C打印店打印装订过其他项目的投标文件,相关文件留存在了C打印店。A公司在本次投标前在C打印店进行了投标文件的装订,因缺失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临时交由打印店进行制作,因打印店套用B公司的文件模板且未...

2021-03-10

相互混装串通行为认定的四种情形
相互混装串通行为认定的四种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021-03-10

构成串标违法行为的主体应至少是两个

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作为串通投标的表现形式之一,是立法者对串通投标行为进行细化且具有可操作性的一个解释。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在串通投标罪的认定中,应当着重注意...

2021-03-09

从五则案例看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串标行为的不同认定
从五则案例看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串标行为的不同认定

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隐蔽性强、认定难、查处难。为有效打击串通投标行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采用了“视为”立法技术,运用经验法则,对于有某种客观外在表现形式的行为,视同认定为...

2021-03-09

怎样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才能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串通投标是招标采购实践中曝光率颇高的违法行为。其中,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串标行为保持着较高的“出镜率”。《中国招标》杂志社记者采访发现,对这一高发问题,业内在理解和执行上却并不统一。

2021-03-09

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业绩规定如何适用
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业绩规定如何适用

目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绝大部分采购文件都会将业绩作为评审因素。在市场充分竞争的条件下,业绩是考察供货方实力的一个便捷途径。通过对供应商的相关业绩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查,能更...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