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三千四百零七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西盛世鸿源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南五里24号西面10号房屋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广西盛世鸿源商贸有限公司在“南宁海关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B、C分标)”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西盛世鸿源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合计282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