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三千六百零三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686—2611CI055108Z
二、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05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诺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640号金爵万象2栋1单元8层12号
被投诉人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一区六号
被投诉人2: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超声波实验仪”的参数要求不完整、不明确。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