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三千五百二十一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GPC—2025—A—0247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项目(第一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市旭昕恒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地环里4号楼1门101
被投诉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当事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
相关供应商:天津乐乐果鲜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乐乐果鲜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鼓楼西街735号—02Z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4,乐乐果鲜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涉嫌虚假应标。投诉事项5,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违法。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4部分成立,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5属无效投诉事项。
财 政 部
2026年9月3日